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情况(装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情况)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无其他法定特定情形,盗窃一千元或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即可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的基本立案标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4、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90万诈骗案拒不立案?江宁警方回应!诈骗罪公安机关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首先是犯罪嫌疑人虚构事实,欺骗他人金额高达5000元以上,诈骗不仅仅是钱财问题,如果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伪造票据,给他人造成损失也属于诈骗。诈骗会依照金额进行量刑,如果数额较大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可判3~10年有期徒刑。如今诈骗罪已经成为了危害社会群众的主要罪名之一,只有加强惩罚力度,才能让更多人远离诈骗。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江宁警方发现有一名用户在微博下面发布了一则举报警方对190万诈骗案不立案的视频。对此警方回应,在2022年2月28日,有一名男子来到南京市江宁分局报案,声称自己被骗了。原来男子告某于2020年5月30日至2022年12月5日,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了日本手办,后来由于长期收不到货,怀疑自己被骗了,并自称损失了190万余元人民币。
后来警方调查后又得知,男子吕某先前在成都,上海等地已经报过案。并且先后数10次向代购手办店老板欧某打款人民币392万,吕某购买的手办比市场的价格低很多。吕某收到货后发现货物质量差异过大, 吕某就向警方报案,声称由于购买时间周期较长,有部分商品从付款到发货整整花了5个月时间。欧某却表示受疫情原因影响,再加上提供的手办,价格远比市场便宜,导致货物停滞过久。
警方还知道欧某曾与吕某签订过退款赔偿协议,并在2022年11月份,欧某先后多次向李某退款130多万。2022年5月初,李某还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由此可见,该案件根本就不是诈骗,而是经济纠纷,民警当然有权利不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