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对不对)
根据宪法的规定享有休息权的主体是
法律主观:
现行宪法关于社会保障权的规定现行《宪法》与社会保障权相关的条文包括第14条、第21条、第42条、第44条、第45条及第49条。内容包括:第一,对人民生活的改善。《宪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这一规定将为国家适时提高人民福利、使人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宪法基础。第二,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宪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这一条对于国家制定相关制度保障劳动者的社会福利权利提供了宪法基础和准则,属于社会福利保障的范畴。第三,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中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这一条是关于医疗保障制度的规定,为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构和完善提供了宪法基础。医疗保障属于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政府都把医疗保障放在社会保障的突出位置。第四,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是世界公认的做法,其属于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第五,公民特殊情况下的物质帮助及军人的优抚、优待问题。《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提供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这一条是关于狭义上或者说是典型的社会保障权的规定,涉及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及社会优抚的制度设定问题。第六,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到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根据宪法的规定享有休息权的主体
我理解的休息权是每个人要保障自己生命安全,身体健康都需要保障一定的休息时间,一旦人长时间不休息很有可能危及其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所以休息权可以解释为生命权。
生命权是一个人处在社会上的最基本的权利,所以,主体是人,不管是公民还是非公民,有正当身份还是被剥夺某种权利的人。
休息权属于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
休息权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休息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其目的是保证劳动者的疲劳得以解除,体力和精神得以恢复和发展;保证劳动者有条件进行业余进修,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保证劳动者有一定的时间料理家庭和个人的事务,丰富自己的家庭生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休息权
休息权的主体是什么
休息权的主体是劳动者。
关于“休息权”,《法学词典》的解释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其目的是保证劳动者的疲劳得以解除,体力和精神得以恢复和发展;保证劳动者有条件进行业余进修,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保证劳动者有一定的时间料理家庭和个人的事务,丰富自己的家庭生活。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享有休息权的主体是
法律分析:休息权是劳动者的权利,是相对于劳动权的一种权利。它既是劳动权存在的前提条件,也是劳动权的一种派生形态,因而又以劳动权为前提。休息权是居民和劳动者享有的使自己的体力和脑力得到恢复,以及得到闲暇以享受生活和获得充实与发展的不受非法干涉和骚扰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