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异同
简述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异同
法律主观:
分公司 和 子公司 的区别主要是: (1)责任承担不同,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履行不能时,可以要求母公司承担; (2)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一个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 公司法 规定的 公司设立 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分公司属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3)投资限制不同,总公司对子公司的额投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异同
法律主观: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 由公司股东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 公司设立 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分公司 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 公司章程 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 经营范围 内从事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公司都设立子公司,这样便于参与市场竞争。股东公司向子公司划拨款项,可以当做增资,在会计处理上将转入款项列入增资科目。股东公司办理增资手续,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就可以向子公司投资,提高对子公司的控股比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不同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应当符合《公司法》对设立条件及投资方式的规定,并到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一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提出设立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2、名称不同:子公司的名称最后一般是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或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某某分公司。
3、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可以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虽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必须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且只能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
4、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多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做出投资决策以及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则不然,其财产、业务、人事受总公司直接控制,并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5、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以自身全部财产为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不仅无独立财产,且在财务上须与总公司统一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