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买了保障房(夫妻一方婚前买了保障房另一方可以买商品房吗)
婚前买的保障房一方可以私自出售吗
婚前买的保障房按照相关规定,是归属于婚前购买的一方的,其拥有对婚前买的两限房的绝对权,至于是否要出售,是可以由购买一方说了算的。因此,婚前买的保障房一方可以私自出售。
保障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2、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6、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保障房如何申请
1、凡符合准购条件的家庭,确定一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镇政府或单位进行登记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镇政府或单位自接到申请人申请后,认真审查其购房资格,并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初审合格后,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会同申请家庭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镇政府或单位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镇政府或单位以及申请人居住地进行为期五日的张榜公示。
4、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镇政府或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之后就是等待摇号了。
婚后买的保障房单方有权出售吗?单方如何出售
婚后买的保障房单方有权出售吗?
首先根据房屋的性质确定房屋是否能够进行买卖,如廉租房不能出售,经济适用房需满五年才能出售,并且还有一定的限制范围。如果房屋符合出售条件,那么还需要看清楚情况: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1、若是婚前:夫妻一方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书上,购房时房产登记和购房都是一方的,算个人房产。可以自行买卖。
2、若是婚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购房合同上无明确分配比例,则平均分配。房产出售时必须双方到场签字或一方有另一方受理过的公正委托书,方可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效益
(三)知识产权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的财产。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买的保障房单方如何出售
1、婚后出售要保存好购房的预售(买卖)合同的原件及付款。婚后购房的合同以及,是证明房产归已的有效证据,必须慎重保存。若购房的合同及已经遗失,可到售房时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到房地产交易查询和复印。房产出售时必须双方到场签字或一方有另一方受理过的公正委托书,方可生效。
2、若将婚前房产婚后出售,将与配偶共同还贷部分中,应属配偶的部分留存。婚前房产出售后变成现金,该笔现金为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总额。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保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共同财产处理,或在双方一致认可后进行花销,而对于个人财产部分可单独自由处置。
在结婚之前购买的财产肯定是属于单方的,但是在结婚后购买的房产在出售时必须取得该房屋的产权拥有者的允许,否则视为不可出售。婚后的财产都是属于双方的,在进行处置的时候也需要双方都同意才可进行交易。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婚后保障房单方是否有权出售和单方怎么出售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婚前买的保障房一方可以私自出售吗?如何私自出售
婚前买的保障房一方可以私自出售吗?
(一)购买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受到严格限制,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且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
(二)价款和产权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款,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限定。购买后,拥有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而商品房的开盘销售价格由开发商根据市场情形决定,具体合同价格由购买者与开发商在平等自愿基础自由协商确定,除非特定事由或约定,物权由购买者合法拥有,其可以自由行使、支配和处分。
(三)购买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购买途径为特定程式,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侯抑或抽签制度,实现同等机会购买权,目前切实可行并且符合公平、公开、公正性要求的办法就是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侯抑或抽签制度。
(四)转让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购买。而商品房购买后是否另行转让,系商品房人的私权利,是否予以转让、按什么方式转让等等,均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因此,经济适用房不同于一般商品,它的转让与流通,有着严格的限制,未按照特定程式对其进行转让的行为,不具有合法合规性和正当性。
婚前买的保障房一方如何私自出售
1.婚前房产出售要保存好婚前购房的预售(买卖)合同的原件及付款。婚前购房的合同以及,是证明房产归已的有效证据,必须慎重保存。若购房的合同及已经遗失,可到售房时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到房地产交易查询和复印。
2.若将婚前房产婚后出售,好将与配偶共同还贷部分中,应属配偶的部分留存。婚前房产出售后变成现金,该笔现金为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总额。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保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共同财产处理,或在双方一致认可后进行花销,而对于个人财产部分可单独自由处置。
婚前的财产是属于单方的,在出售时必须取得该房屋的产权拥有者的允许,否则视为不可出售。婚前是这样,婚后的财产是双方的,在进行处置的时候也需要双方都答应才行。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婚前买的保障房一方可以私自出售吗?婚前买的保障房一方如何私自出售的内容了,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婚前一方购有经济适用房,婚后能买商品房吗?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婚前购买的房产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婚前一方已经购有经济适用房,在婚后期间另一方是可以购买商品房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商品房时需要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并签订相关的协议,明确新购房产的性质和产权归属。如果另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购买商品房,则可以在产权证上将房屋所有权注明为个人所有。如果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商品房,则需要在购房合同和产权证上注明产权归属的比例,以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商品房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包括购房资格、购房限制、按揭贷款等问题,建议在购房前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
婚前,男方出资买的房,房产证写的女方名字,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一、男方婚前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产证,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婚前,夫妻一方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婚后还能不能再买
当然不能了,国家规定是以家庭为单位,只能购置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你和你老公结婚了等于现在这套房子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了,多了就有嫌疑是拿经济适用房炒房哦.也是!如果关系硬可以以你个人的名字再购置一套.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