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当时没事三天后找我(撞了人当时没事三天后找我车险还能起作用吗)
开车碰着人了,当时说没事,后来在找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方要求赔偿的,首先应该要求对方出具相应的医院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清单及发票。另建议你让对方起诉,这样第一赔偿责任是车辆的保险公司而不是你,保险公司赔付不足的才由你来承担。你的情况,对方的损害显然在保险公司保险额度的范围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把人撞了当天没事三天后
想必大家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吧,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不小心撞到人了,带当事人去医院做了各项检查,检查结果都显示没有问题,当事人当时也没事,但几天后当事人又找上门说有事的情况吧。
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去交警部门询问,能否报警,给出责任认定书,撞到人后,被撞者说没事的,并且不要求撞人者赔偿的,事后被撞者报警的是不构成肇事逃逸的。一般都是可以先按交通事故报警,交警出事故认定,各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可诉讼解决,赔偿项目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超出限额的,由投保的商业险公司或车辆所有权人承担责任。
如果被撞的当事人真的是过几天才察觉出身体有问题的,且确有证据证明该伤害是由肇事所引起的,受害人依然可以找肇事者要求赔偿。而当事人也应该根据交警给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被撞人承当相应的事故赔偿责任。
只要是报了警的,交警给出了责任认定书的,这次的事故还是可以报保险的,保险公司是以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来赔付的,只要有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保险是必赔的。当然如果所理赔的费用并不是很多的话也可以选择不报保险,自己出理赔费用。
撞人之后当时没事,事后来找怎么办
法律主观:
发生 交通事故 后,被撞人说没事,也不要离开事故现场,也不应该事后再备案。应该保护好事故现场,电话通知交通管理部门过来定责,即使被撞人自己感觉没事,但是多数情况下,为了保险起见带被撞人去验伤。等验完伤得知结果后,赔付相应的 医疗费用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碰了人当时没事,过后来找怎么办
碰了人当时没事,过后来找的处理方法:
1、报警处理一下,这样有划分责任的依据,保险公司也能认可。
2、对方要求赔偿的,首先应该要求对方出具相应的医院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清单及发票。
3、另建议让对方起诉,这样第一赔偿责任是车辆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赔付不足的才来承担。对方的损害显然在保险公司保险额度的范围内。
4、如果对方没有交通违章行为的话,将承担全部责任。
5、如果对方也有责任,就根据事故双方驾驶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为和严重程度划分责任。
开车撞到行人的,处理如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立即抢救受伤人员,拨打急救电话;
2、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
3、抢救伤者。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能现场采取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在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4、保护现场。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如有必要,当事人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破坏。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
综上所述,一般建议当事人当场报警。但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来判定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把人撞了当时没事都走了过几天又找到我
法律分析:等待交警来处理,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车碰到人当时说没事后来再找怎么办
该情况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开车碰到了人,对方当时说没事就走了,一定要注意保留好证据,比如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对方的联系方式,现场的照片等,以防对方后来索赔或者诬陷。
2、还要及时报警和报保险,让交警和保险公司备案,这样可以避免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也可以保护合法权益,如果对方后来找,可以通过正规的渠道来解决问题。
3、还要注意对方的身体状况,如果对方有伤,要尽量送去医院检查,如果对方拒绝,要尽量说服他,或者找证人作证,以免对方后来说肇事逃逸或者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