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不在一个地方可以离婚吗
不在结婚所在地可以办离婚吗
法律主观:
一、离婚可以不在结婚的地方办吗
可以。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二、离婚协议能否约定孩子改名问题
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改名,但在公安机关办理更名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离婚协议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对方在未征得你的同意时,不得随意变更协议内容。
三、没离婚搬出去住合法吗
当夫妻双方的感情走到尽头,大多数人会考虑到离婚。可能是矛盾激化已久,双方不愿意再面对彼此,也可能是其他因素的影响,这时候双方不愿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这个时候虽然婚姻关系暂未解除,就会有一方搬离家庭,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法律上没有规定这是违法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可以不在结婚的地方办吗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离婚是可以在不在结婚的地方进行的,只要双方符合离婚的条件,解决好相应的财产抚养等问题,法院经过审核没有问题之后,就会批准离婚。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两人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两人在异地一般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的,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可以通过提供双方在异地居住满一年的证明,进行离婚诉讼。
因此,两个人都在异地的可以离婚,但只能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我国法律对当事人离婚后的法律后果做出了具体规定,包括人身、财产关系和子女抚养权问题等。
我国对异地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有详细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异地起诉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可通过居住证、暂住证等文件证明经常居住地。
1、定义
诉讼离婚,亦称判决离婚,是指不具有离婚合意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的,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的离婚标准依职权进行判决。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6)法院不判决离婚后,双方分居又满1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
(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对两类人的特殊保护
(1)现役军人。为保护军婚,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的“重大过错”,一般指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等过错行为。
(2)女方。男方在这些情形下不得主动提出离婚:女方孕期;女方分娩后1年内;女方终止妊娠6个月内。但是下列情形离婚不受限制: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如双方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事由,为避免出现更不利于孕产妇、胎儿或婴儿保护的情形,或者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隐患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受理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4、必经程序
《民法典》第1079条中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对一般案件来说,调解并非必经程序,但离婚诉讼的审理,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这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是由审判人员依职权主动进行的调解。并且,法院在案件审理之前、审理过程中和判决之前都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过调解后,按以下几种情形进行处理:
第一,双方达成和好的协议,由原告撤诉,将调解协议记录在卷;
第二,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审判人员按调解协议内容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的法律效力相同,双方领取了离婚调解书,夫妻关系即告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的,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两个人不在同一个城市可以办理离婚吗
法律分析:夫妻之间若是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两年的,经过调解无效后,一方坚持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能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双方在异地能办离婚吗
异地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两个人在外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分以下几种情况:
1、异地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异地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涉外的异地诉讼离婚,涉外的异地诉讼离婚,是指当事人不在中国国内的诉讼离婚,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异地办理离婚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两个人都在外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法律主观:
两人在外地可以离婚,但是只能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在任意一方 户口所在地 民政局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