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图)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主次责任怎么划分
非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责任划分具体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3、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的具体好处如下:
1、低碳环保:非机动车不需要燃料,不会排放有害气体,对环境污染较小,符合低碳环保的理念;
2、便捷快速:非机动车在城市中的通行速度较快,可以避免城市交通堵塞,同时停车方便,可以减少寻找停车位的时间和费用;
3、锻炼身体:使用非机动车骑行可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有益健康;
4、经济实惠:相对于汽车,非机动车的购买和维护成本较低,对于一些经济条件有限的人来说,是一种经济实惠的交通工具;
5、促进社交: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可以与他人一起骑行,增进社交,同时也可以享受自然风光,增加生活乐趣。
综上所述,非机动车的好处包括环保、便捷、健康、经济实惠和社交等方面,是一种多方面受益的交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责任划分
按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搏裤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1、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主责的负70%责任,次责的负30%责任,同责的各负50%责任。当然,全责就是100%责任了。
2、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包括与行人相撞)相撞,主责的负80%责任,次责的负20%责任,同责50%责任,全责100%。确定责任后,应该要及时进行赔付。.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基脊简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发生交通事故,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野纤书。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呢?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如何分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得以非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为由要求免除或者减轻其赔偿责任。因为交强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分散机动车的事故风险责任,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特殊保险形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法定的,其免责事由也只有一种,那就是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不能免责。根据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事故责任,应分别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具体可以细分为: (一)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机动车一方无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有责任。 此种情况下应由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1.2万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部分,如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没有责任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客观情况适当确定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一般在5%-20%范围内)。 (2)机动车一方无责任,非机动车一方也无责任。 在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机动车一方没有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被保险人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进行赔偿,并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有人认为在非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不应当减轻保险公司和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 本人认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不应当减轻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和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理由如下: A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只有在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情况下才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并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形,不符合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条件,仍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B关于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责任,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可以看出,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机动车的事故风险,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受害人没有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减轻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将使交强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大大降低,这对受害人是不公平的。同时由于机动车一方没有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减轻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将使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比机动车一方存在事故责任还要重,这对机动车一方也是显失公平的。 因此,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不应当减轻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和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 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应由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6万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部分,则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比例进行分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责任的,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的损失全部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2)机动车一方和非机动车、行人一方均有责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应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机动车走在非机动车道发生交通事故判定
机动车在非机通动车道发生交事故,由机动车方承担责任。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以人为本,生命权高于路权。这一条将生命权提高极高的位置,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伤害他人的身体或致人丧命,也要进行赔偿。即使受害一方有过错,也不能以生命或健康为代价。保护弱势群体。机动车作为一种高速运输工具,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潜在危险性,这种高速行驶的钢铁战士与人的血肉之躯相碰撞,一般说受害最大的是血肉之躯,相比之下,很明显机动车占强势,行人或非机动车自然就是弱势了,弱势方要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才能体现公平。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不用考虑责任划分,均由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按责论处,按各自事故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为发生交通事故,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首先要由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个前提;在此前提下,如果能够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违法、违规行为,而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合理的处置措施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但是减轻多少,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只能减少,不能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按照上述的事故描述,首先非机动车一方并不存在闯红灯的行为,即在绿灯情况下非机动进入路口在未完全通过路口时交通灯号控制转变为南北向绿灯,此时作为南北向的机动车一方应该先避让已进入路口的非机动车优先通行;其次,吉普车为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借道行驶,此时吉普车并无优先路权,应该无条件避让非机动车为前提,一般情况下,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且无法证明非机动存在直接导致事故的过错的话,认定机动车一方主要责任是比较合理的。
交警以非机动车闯红灯的这个假设来认定事故同等责任存在较明显的漏洞,其认定结论的合理性有待评论。
至于责任比例方面,交警如果已经作出书面认定双方同等责任,则机动车的赔付比例是60%,但并不是所有损失费用按照6:4各自承担。由于吉普车是机动车,其首先必须在直接财物损失2000元,人伤治疗1万元,以及伤残补偿金11万元(如果伤者在事故中导致伤残)额度内先全额赔偿,如有超出的不足部分再按照6:4各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