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划分)
机动车撞电瓶车责任划分怎么合适
汽车撞电动车责任划分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这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双方均无过错的,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常见的交通事故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1、追尾事故:发生在车辆后方的一种交通事故,通常是因为前车突然刹车或减速而导致后车无法及时反应而发生碰撞;
2、侧面碰撞事故:发生在车辆侧面的一种交通事故,通常发生在车辆相互穿插或在路口相撞时;
3、正面碰撞事故:发生在车辆正面的一种交通事故,通常发生在两车道相向行驶时,其中一辆车突然偏离车道或者违规超车;
4、翻车事故: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失控、速度过快或者遭遇外力等原因,导致车辆侧翻或者翻滚的交通事故;
5、路面阻滞事故:指发生在路面上的交通事故,如车辆故障、道路施工等原因导致的交通拥堵,引发后续事故;
6、行人事故:指车辆与行人之间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通常发生在行人闯红灯、行走在非人行道等违规行为时。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是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法规,尽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电动车横穿马路与机动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骑电动车横穿马路被撞的,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
1、一方过错造成的,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例如电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造成的,一般由电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都有过错的,依据各自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等。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具体如下: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4、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5、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6、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撞了电动车责任划分
机动车撞了电动车责任划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有有: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综上所诉,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没有明确给一个具体定责规则,而是需要根据事情发生的现场情况来进行确定是谁的责任。确定好责任之后,就由双方来协商赔偿时,如果双方针对于赔偿事宜协商不下的话,那么就只能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电动车跟机动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