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脚趾骨折伤残几级(二脚趾骨折算几级伤残)
脚趾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脚趾骨折的情形,其伤残评定等级是需要根据权威伤残鉴定鉴定部门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具体规定来确定的,其具体伤残等级请以实际出具的伤残报告为准。一般情形下为,轻伤二级。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全文。
大脚趾头和二脚趾头骨折,工伤,可以评为几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您好
如果说只是单纯的骨折,并没有进行过手术,或者是两个脚趾头没有出现残缺的话,那可能评十级会比较难,但是如果说一旦有手术,并且有影响行走的话,那评十级伤残是没有问题的
十级伤残赔偿医疗费、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和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您这边的话可以参考一下情况的
二脚趾骨折一般赔几万元呢
7.5万元左右。二脚趾骨折属于十级伤残,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7.5万元左右。赔偿标准包括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7.3万元;农村标准:1.87万元。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赔偿金额,护理费赔偿金额,住宿费赔偿金额,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营养费赔偿金额。
脚趾头断了两个算几级工伤
法律分析: 如果是2个脚指缺失,可以定九级伤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二个脚趾没了工伤能评几级
法律分析: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如果是2个脚指缺失,可以定九级伤残。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断两根脚趾几级伤残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标准中关于脚趾满足以下条件可评定为七级:1.一足1-5趾缺失;2.一足拇趾外,其他4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满足一下条件可评定为九级: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你的伤情如果按照你的描述来看,介于九级到七级中间,应为看不到你本人脚趾具体的功能状况,所以只能给你判断到这个区间,当然,你所说的变形到底有没有功能障碍,在这里也没办法具体判断,但是,你最低可以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以为十级标准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