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两个孩子(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
如果孩子一直是妈妈带,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当夫妻双方的婚姻出现问题需要分割财产并决定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首先要以孩子的年龄为分界线,若孩子两周岁以下更适合与母亲一起生活。
其实孩子究竟判给哪一方与孩子一直是谁带着生活,似乎并没有特别直接的关系。若孩子是由母亲带大的,他们之间的感情势必会非常好,但当父亲希望与母亲争夺抚养权的时候,法官并不是只看这一条的。
当孩子的年龄在两周岁或两周岁以下的时候,更需要与母亲一起生活,比如哺乳以及各方面的照顾。这时候毫无疑问是会判给母亲的。
当孩子10周岁以上的时候,法官在看待双方父母的经济条件以及各方面综合实力的时候,也会遵循孩子的意见。
10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的争夺,就要在于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以及哪一方跟孩子更亲近,或者能够保障孩子未来的生活为前提。需要考量父母双方的身体健康情况,以及是否有遗传性的精神疾病等因素。
法官在斟酌这些综合实力之后,会征询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愿。其实这一条在很多人眼中是最重要的,因为孩子的直觉会告诉他究竟愿意和哪一方在一起生活。能够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不仅需要保障孩子的未来以及提供比较好的经济基础,更需要在感情上和孩子比较热络。但在现实情况中,这两点很难两全。
有时候也会遇到孩子并不想跟任何一方一起生活。
当父亲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首先需要证明孩子跟母亲一起生活会对其生长不利。
在面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是很现实和残酷的,为了达到目的,每一方都会绞尽脑汁想尽任何办法让天平能朝着自己一方。
如果孩子是由母亲一手带大的,那父亲就需要证明,孩子长期和母亲待在一起对他的成长是不利的,或者母亲具备有一些隐性的精神疾病,还有就是父亲要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是要高于女方的。
有的父亲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甚至会出示自己已经绝育或者不再具备生育能力的证明。但法官也并不会因为这一条而将天平朝向男方。
需要综合考量才能够决定对于孩子最好的选择。有时孩子的意愿可以让法官看清迷雾中的真相。
而母亲的经济实力有时候也能够让她在争夺抚养权中胜出。
夫妻双方两个孩子离婚孩子归谁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为扶养人。
如果一方已经拥有抚养能力,而另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或者抚养能力较低,则通常会判决将两个孩子归属于拥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如果双方都有抚养能力,则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1、父母的个人品质和能力。法院会考虑父母是否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等品质,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孩子。
2、父母的职业和生活状况。法院会考虑父母的工作稳定性、收入水平和生活环境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3、孩子的年龄和性别。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和性别是否会影响到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4、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法院会考虑父母与孩子的亲密程度和互动方式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父母的文化程度和教育方式。法院会考虑父母的文化程度和教育方式是否适合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民政局离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可以在当地民政局领取或者下载打印;
2、结婚证:离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3、身份证:双方离婚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4、户口本:双方离婚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或者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抚养协议等材料。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双方没有共同的子女,可以直接到当地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不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但如果有共同子女,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提交材料时,建议带上原件,以便民政局工作人员查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女方提出离婚两个孩子归谁?
要看具体是什么原因离婚?可以私下协商解决问题最好!孩子的意愿也很重要。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原则,综合孩子的年龄,和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等等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如果孩子抚养权存在问题,也会对孩子的成长及心理生不好的影响! 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1、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两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是幼儿,在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决女方抚养可能性大。
2、如果孩子是女孩儿,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有经验,所以法院判给女方可能性很大。
3、双方的经济条件。好的经济条件对于孩子的成长环境更有利,故视情况判给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可能性更大。
一般情况下,法院也会综合评估,在抚养权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所以在离婚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非常重要,要让孩子更愿意与你一起生活! 最后,祝愿你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老公以前有一个女儿,我们结婚后有一个儿子,如果离婚,儿子判给谁?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子女的抚养,基本围绕一个原则: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没有一人一个的原则。
你的老公之前有一个孩子,如果离婚,基本上不会让你抚养,争议点在你二人的孩子上,假如法院判定你们二人离婚,然后根据子女和你二人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但大致会做出如下判决: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三种情形的,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所以,如果你的两个孩子都在两周岁以内,都会和你共同生活,由男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若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也可予准许。
2、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这些都是法院审理的依据,只要能最有利于子女的生活健康,成长,才是取得抚养权的最大优势,也不清楚您这边的具体情况,无从给予相对确定的答复,但是您可以根据上述的规定来大致判断自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