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可不可以跨区域经营(营业执照可不可以跨区域经营有什么后果)
营业执照可不可以跨区域经营
一般是按属地原则管理。如果同属于一个公司同区域管辖,使用一个营业执照就行了。如果是属于一个公司不同一区域管辖,需在所在地办理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
外地营业执照不可以在本地使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同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_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营业执照可不可以跨区域经营
不可以。
营业执照是不能在异地进行经营的,除非没有设点经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按国家工商总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你公司在邻市设点从事经营活动,属于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应该另办营业执照。如果你公司不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则工商局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对你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法人以个人名义在异地经营,一般情况之下是不需要进行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我国的法律也规定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管是在本地经营还是在异地经营都是需要缴纳国家规定的税收的。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材料:
一、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验资证明;
六、董事监事和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七、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八、住所使用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