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期起诉我该怎么办呢
我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我的全责,对方两人受伤,我的车有保险,对方向法院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拨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
2:不要垫付,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车上下班,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
不给你,你就立刻不要迟疑的到交警同一栋办公楼找到一个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复议.
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
(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拨专门用于这一部分.而且100%的停车场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他们都是和交警同穿一条裤子)
这一部分你要是担心自己的新车扣了以后被损,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后弄一个车衣去盖起来.
3:拿到车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
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
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4:现在你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
经过第三点,这个时候对方要嘛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
经过第三点,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告.你放心大胆的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抵押了.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
法院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时间长了不给你行驶证你就去行政科闹一下.
5: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
6: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但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与第三方约定天价看管费由被扣押的财产当事人承担,严重地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转发:一位退休交警的微信,有车的朋友一定要存!
自己遇到一起交通事故,伤者现在起诉我和保险公司,我该如何准备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没有涉及以下情形的:酒驾、醉驾、毒驾、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严重生命财产损失的,你都可以直接把事故善后工作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受伤的,应当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救治,你可以先行垫付一部分医疗费,但必须让医院开发票,日后找保险公司报销。
至于后面伤者该打针吃药做手术住院,只要没有生命危险,都已经不关你的事了,保险公司的人会帮你处理。
遇到蛮横无理,坐地起价要求你赔偿高额损失费医疗费的,你可以无视,如果他们对你动手动脚,你可以选择报警。
他们要告你,随便他们告好了,只要你不涉及我开头提到的那一系列违法行为,你完全不用怕,钱保险公司会帮你赔的,至于赔多少,保险公司自己会算清楚的。
因交通事故被起诉了,该怎么办
该乘客在起诉时就应该把你车投保的“交强险”公司一起作为被告主张赔偿才对,然而乘客、公交公司也没有追加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这均是他们的错。
现在公交公司要向你追偿,你要通知公交公司追加“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在交强险的法定(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规定)范围赔偿,否者,你就以(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规定)提出控辩,在交强险赔偿部分不予承担。扣除交强险部分,余下的你就要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赔偿。但可以与公交公司协商调解理赔。
另,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交通事故认定,就不再提以“复议”,并要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提出“复核”。因此上一级交警部门是不会再为你“复议”。
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和保险公司该如何应诉
交通事故后,被告被起诉了,应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后,积极的做好应诉准备。被告可以针对起诉书的详细内容做出答辩状提交,并且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只有积极应诉,提交答辩,才能让自己出于有利的地位,被告不答辩是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的。如果被告认为被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也可以提交管辖异议的申请。
被告在物业纠纷如何应诉
1、可针对物业纠纷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2、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交通事故对方起诉我该怎么应诉
可以选择不出庭。是否出庭都没有关系,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但一旦终审就有执行的义务。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决定,如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还应提交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一、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1、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2、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3、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4、机动车报废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交通事故被起诉,接到传票后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按期参加开庭庭审,提出抗辩理由,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也可以委托一名律师代理自己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对方起诉我怎么办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交通事故中,对方当事人起诉了,我需要准备那些?我的责任有那些?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此外,从维护权益受损一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特别规定了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原则。车主承担垫付责任是指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事后,承担垫付责任的车主可向肇事司机追偿。
第二步: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
第三步: 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