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和设计变更区别(合同变更协议书范本)
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区别是什么?
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区别如下:
1、设计变更与变更设计的主体不同
设计变更是设计师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原有设计做出的调整变更;变更设计是业主方考虑到实际的需要而做出的变更,而不是因为设计缺陷而需要变更,是要求的变更。
2、设计变更与变更设计的费用承担方不同
设计变更是的原因有各种各样的,但是一般都是因为设计师的原因造成的,因此涉及的费用多是由设计部门承担;变更设计是业主对原方案的变更,产生的费用都是由业主承担。
3、设计变更与变更设计的确认部门不同
设计变更是设计师对原设计方案的变更,需要先经过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确认后才能实施;变更设计的重大变更应经审图办审查许可,在建过程中若有较大规划变更,设计、施工都必须停工,重新设计或重大修改。
扩展资料:
工程变更分类
1、第一类变更(重大变更):包括改变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的变动:如结构型式的变更、遂道位置的变更、重大防护设施及其它特殊设计的变更。
2、第二类变更(重要变更):包括不属于第一类范围的较大变更:如标高、位置和尺寸变动;变动工程性质、质量和类型等。
3、第三类变更(一般变更):变更原设计图纸中明显的差错、碰、漏;不降低原设计标准下的构件材料代换和现场必须立即决定的局部修改等。
设计变更分类
1、局部设计变更:这是最常见的变更类型,涉及到的范围较小,通常只影响项目的某个特定部分。这种变更可能是由于客户需求变化、设计错误或不完善等原因引起的。局部设计变更需要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整体设计变更:这种变更通常涉及的范围较广,可能会影响到整个项目。这种变更可能是由于市场变化、法规变化或新技术应用等原因引起的。整体设计变更需要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以确保变更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过程性设计变更:这种变更主要涉及到项目中的流程和程序方面的改变。过程性设计变更可能是由于业务需求变化、客户需求变化或资源变化等原因引起的。过程性设计变更需要对项目流程进行重新设计和规划,以确保项目能够按照预期的目标和时间表进行。
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前,当事人依法经过协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的行为。
在详细解释这个概念之前,首先需要理解合同的基本属性。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同一旦成立,就对当事人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无法预见的情况,使得合同的履行变得困难或者不可能。此时,如果当事人仍然希望继续履行合同,就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这种对合同内容的调整,就是合同变更。
从法律角度来看,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的修改和补充,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合同变更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变更后的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拒绝履行。
举个例子来说明。假设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1000台电脑的合同。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乙公司无法提供1000台电脑。此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经过协商,决定将合同的标的物改为800台电脑,价格和其他条款也相应调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合同变更的例子。
所以,总结来说,合同变更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一种现象。它既可以是对原合同的修改和补充,也可以是对原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无论如何,都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
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两者的区别?
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两者的区别有哪些?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有“变更”条款,在大多数文本中,相对于承包人,发包人有所谓的“设计变更权”。那么,前述约定是否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变更?举例来说,在未取得承包人同意的情况下,发包人是否有权将原合同的100%承包范围通过变更程序,仅留剩余10%的工程内容交由原承包人承接?
为解答上述问题,本文就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这两个似是而非的概念进行分析比较。
一、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是合同法中明确的一种法律概念,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工程变更则是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经常遇到的概念。一些标准合同文本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版、《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07版《标准招标文件》的部分都出现“变更”、“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等概念,均有以下涵义:工程师或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任何变更,并指令承包商实施这些变更的工作。
以上标准合同中所提及的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在表面上看起来与合同法的合同变更是一致的。即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原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做了修改。因此,在实践中往往把两者混为一谈。但由此就产生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合同法规定了严格的合同变更程序,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经对方同意,若工程变更就等于合同变更,那么没承包商的同意业主是无法进行工程变更的,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承包商的认可,业主失去了对工程可能发生变化的任何控制权。这是业主所不能接受的,也是与项目管理实际相矛盾的。
很显然工程变更不等于合同变更。那么工程变更究竟是什么?有无法律依据工程?
二、工程变更
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工程变更的原因是建设工程具有复杂性。建设项目尤其是土木工程施工极其复杂:工程结构复杂;空间上固定,具有唯一性;采用期货交易,工期长;受外界因素影响很大,不利的自然界、社会条件会给工程带来巨大的损失。上述特点给工程的施工带来许多不确定性,即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不可能将工程所有的情况确定下来,对于大型土木工程来说更是如此,往往合同双方签约的依据只是招标设计图纸,描述工程具体情况的施工图纸在签定合同后才陆续签发给承包商。在工程项目的细节尚不明了的情况下,承包商与业主签定合同意味着承担了下列义务:在招标设计的范围内,工程(量)发生一定程序的变化,承包商仍然承担施工义务(对应的权利是以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为基础得到相应的支付),同时,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应预见到由于种种原因,工程的变化有时也会超出招标设计的范围,但是为了完成工程项目,承包商仍然有义务承担此工作(可以重新确定一个价格)。当然这些工作都是与完成此工程相关的,否则承包商可拒绝。
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合同变更?
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
什么是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指的是针对已经正式投入生产的产品所构成的零件进行的变更。工程变更是个总称,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变更。
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的区别:
1,概念不同: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基于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行为或法律规定,不改变合同主体而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现象。
工程变更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2,用处不同:合同变更适用对象是合同,工程变更适用对象是工程项目。
3,变更内容不同:合同变更并非消灭原合同、设立新合同,而仅仅是在原合同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对原合同某些权利义务的内容作出修改,学说认为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工程变更牵涉到广泛的管理主题,如物料表管理,变更申请(ECR)及变更指令(ECO),售后服务,成本管理等。
什么是合同变更,什么是工程变更,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基于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行为或法律规定,不改变合同主体而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现象。
工程变更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2,用处不同:合同变更适用对象是合同,工程变更适用对象是工程项目。
3,变更内容不同:合同变更并非消灭原合同、设立新合同,而仅仅是在原合同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对原合同某些权利义务的内容作出修改,学说认为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工程变更牵涉到广泛的管理主题,如物料表管理,变更申请(ECR)及变更指令(ECO),售后服务,成本管理等。
扩展资料:
工程变更种类:
1,立即变更: 当产品发生重大瑕疵,经追查后是某个关键零件的质量问题,为了不让影响面扩大而采取的果断措施。这种状况存在于许多种产品,如运输工具中的汽车、飞机,信息产品中的电脑与通讯设备,严重时不仅要处理仓库及现场的瑕疵零件,甚至有时连卖出去的产品都还要设法更换零件。
2,用完变更:大部分的工程变更属于这个种类,意思是说等到旧料用完后再使用新料。
3,某批变更:有些行业的工作程序非常严谨,如果工单的用料不同于标准料表中的内容时,必须通过申请的手续才能变更(虽然产品的标准料表并没有变化)。
4,择日变更:指的是以某个具体日期作为工程变更生效的时间指标。
5,累计生产数量变更: 有些以进口套件( KD,Knock Down ) 方式生产的产品, 为了有效控制 KD 件与 Local 件的相关设变,以产品的累计数量为控制变更生效的生产数量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