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供签字不承认有用吗(不承认自己签字 有用吗)
派出所已经签字的口供能翻吗
已签字的口供,如果确实作了虚假的供述,再次提审和开庭时可以实事求是的说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并说明你先前作虚假陈述的理由,是可以翻供的。如果供述是真实的,没有必要翻供,否则要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翻供的程序如下
1、查明翻供的原因;
2、查明翻供的内容;
3、变换角度反复询问,审查翻供的内容与其他证据是否印证一致;
4、抓住细节适时传唤同案人到庭质证。
录假口供会构成犯罪的情形如下: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为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贿赂、重大盗窃、贩毒、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等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
5、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总之,翻供需查明翻供的原因、内容并反复询问,如果录假口供,可能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口供拒绝签字会怎样
一、录口供不签字会怎么样
询问笔录,法律文书送达、宣告过程中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承办人员说明情况并签字的,不影响法律效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一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讯问笔录上所列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齐全。侦查人员、翻译人员应当在讯问笔录上签名。
二、认罪认罚书该不该签?不签有没有影响?
认罪认罚书该签,因为符合法定条件,签认罪认罚书可以从宽处理。不签认罪认罚的话,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二、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
即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承认自己错误或罪行,并且认真悔过自新而签署的一种认定罪行的法律文书,坦白自己犯罪行径,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结书作为一种法院从宽处理的依据,具有其存在的意义。
这个具结书是由法院出具的,如果被告签署,就代表其对自己的罪行认同,并且接受惩罚。一般来说,签好这个具结书后,法院会酌情从宽处理。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
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认罪认罚书能签就签,虽然不签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影响,但是签了会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从宽处理,对于减刑有一定的帮助。
口供是否能作为证据?已签字的口供能翻供吗?
一,口供可以作为证据。
但是如果只有口供,而没有其它证据佐证,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定罪并不必须要求直接证据,如果只有间接证据,但是能够互相印证的,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能够定罪的。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已签字的口供可以翻供:
翻供就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总称。
它包括否认型翻供和辩解型翻供两种形式,前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地推翻原供认的犯罪事实;后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不否认事实,但提出一些足以影响犯罪成立的新辩解,这些辩解事实上已导致原供的改变。
一般口供翻供是指故意做出不一样的供述,这样的行为是刑事诉讼法所不允许的,对正确定性犯罪和准确量刑也是不利的。
录取口供是侦察与调查的一个过程和程序,被询问人(被调查人或当事人)须按事实的本质与实际的发生发展过程如实陈诉,反映客观的事实的真实质,否则会涉嫌作违证的法律后果。
如果在询问过程中有诱供、逼供行为或因其它外力因素的影响,所供的不是事实或存在严重瑕,会防碍或影响到案件办案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效果,则可以申请重新录口供。
如果所录口供是事实则不可翻,干扰与影响办案也不是闹儿戏的,会有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派出所已经签字的口供能翻吗
法律主观:
行为人对于已签字的口供如果确实作了虚假的供述,再次提审和开庭时可以实事求是的说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并说明你先前作虚假陈述的理由,是可以翻供的。如果供述是真实的,没有必要翻供,否则要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当事人签字后不承认了怎么办
律师解析
签字后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可以依据有对方签字的材料提起诉讼,对方不承认是本人签字的,应提出笔迹鉴定确认字迹。
不进行鉴定的,只是口头不承认没有意义。
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
刑事案件口供不承认怎么办
法律分析:我国办理刑事案件,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犯罪嫌疑人认不认罪,与定罪判刑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没有口供,只要有其他证据也可以定罪。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也不能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录完的口供可以不承认吗
法律主观:
录完口供,一般而言是可以改的,不过有翻供的嫌疑,之前也涉嫌作假口供,要负法律责任的。口供应当要符合事实,虚假、不实口供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口供可以翻供,但前提是要符合事实,若翻供与事实不符,自己要承担翻供的相关不利后果。公安在侦查期间一般对于案件事实部分会有2~3次的提审以确定口供的真实性,所以刑事讯问笔录每一份一旦签字确认以后不得修改,将作为证据材料保留,但是若犯罪嫌疑人有其他方面需要补充或者更改,可以在下一次的公安、检察官提审时补充在新的笔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