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行政强拆的法律程序(强拆违建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违法建筑行政强拆程序
法律主观: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需要经过立案、调查、决定、送达、组织实施来执行等程序。 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
对违章建筑进行强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包括立案调查、通知拆除、听证申辩、决定书送达等步骤。涉及多部门联合执法,需要依法确定拆除责任人和费用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章建筑进行强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具体流程如下:1. 立案调查:有关部门收到举报或发现违法建筑时,应当及时立案调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2. 通知拆除:责令违法建筑的当事人限期拆除,或者责令停止建设或者恢复原状。若拒不执行,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3. 听证申辩:进行听证申辩程序,听取当事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证据。4. 决定书送达:依据听证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拆除决定,并书面送达给有关当事人。5. 强制拆除:对于拒不执行拆除决定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在强拆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联合进行执法,如城市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建设等部门。在确认违章建筑的性质、责任人和拆除方式等方面,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
如果拟拆除的违章建筑涉及多个产权人,如何确定责任和费用?对于涉及多个产权人的违章建筑,应当综合考虑各方实际利益和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费用支付方式和分配比例。可以采取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或者通过行政处罚、民事诉讼等强制手段进行解决。
对于违章建筑的强拆必须遵循相关法律程序,不能随意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涉及多部门联合执法,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拆除方式和费用支付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强拆违建的法律程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法律主观:
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第一步,立案;第二步,调查程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第三步,决定程序,同时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违建房屋应该由哪个部门执行强拆
违建房屋应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执行强拆。
违建房屋强拆的程序如下:
1、立案,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决定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2、调查程序,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3、决定程序,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如下: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综上所述,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是根据规划和批准等相关的证书来进行确定的,对于违章建筑,有关部门有权进行拆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关于违建强拆的最新规定
关于违建强拆的最新规定如下:
1、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2、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若是逾期不拆除的,将可能会被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建强制拆除的法律程序
违建强制拆除是指国家依法对于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审批而擅自建造、占用国有土地或者水域,或者擅自改变土地或者水域用途的建筑物或工程进行强制拆除。违建强制拆除的法律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听证、拆除决定、告知、执行等程序。
违建强制拆除是依法行政的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违法违规建筑强制拆除的措施。具体程序包括:首先需要立案调查,对涉嫌违建的场所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其性质、用途、时限等信息进行了解;接着需要进行听证,听取当事人陈述意见,并邀请有关专家、群众代表出席现场,做出合理的决策;根据听证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并依法发出拆除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最后进行拆除和执行,对违建进行强制拆除、封存、没收并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违建强制拆除时,相关部门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听取当事人申辩,确保拆除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妥善安置,防止因拆除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违建拆除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征收、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赔偿。具体包括拆迁补偿费、搬迁补助费、过渡期租金等费用。
违建强制拆除是对于违法违规建筑的合法行政处置。对于包括业主在内的当事人来说,需要了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自行擅自建造、占用国有土地或者水域,或者擅自改变土地或者水域用途,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三条 居民依法获得的房屋不得被强制拆除。“城市建成区内的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依法应当拆除。
违建强拆房屋新规定2020年
违建是否需要被强拆,得需要按照相应的行政程序去进行一定的鉴定才可以,具体如下:
1、首先需要提交用以证明房屋是违法建筑的证据
2、由相关行政权力机关评定,城镇规划区内的建筑,由县(区)规划部门认定;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乡镇政府要将调查取证工作资料报县级规划部门审查指导,然后由乡镇政府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3、之后会责令限期拆除
4、如果限期内没有自行拆除的话,那么之后会启动履行催告程序,必须针对强制拆除的决定提前告知被拆除人。
5、才会下达执法文书,就那些强制拆除。
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被强拆,被拆迁人也可以要求支配建筑材料、要求破坏建筑内财产的赔偿、可以要求征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以及可以要求赔偿其他合法利益的损失。
拆除违建的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对违法建筑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让当事人自行拆除;其次,如果当事人不自行拆除,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催告;经过催告之后仍不自行拆除且不进行复议或诉讼,执法人员可以进行强制拆除;在实施之前,需要出示证件,通知被强制执行人到场并且签字,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并且将物品清除出去,才可以进行拆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
法律分析: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
第一步,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第二步,调查程序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第二、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第三,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第三步,决定程序
第一、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第二,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建拆除的法定程序
法律分析: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立案审批、违建调查、限期拆除、强拆认定、强拆执行等,对于违章建筑应当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除,如果拒不执行的可以按照上述程序执行强制程序。第一步:发现违建。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第二步:立案审批。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第三步: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第四步: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第五步: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第六步: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第七步: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第八步: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第九步:实施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 履行义务的期限;(二) 履行义务的方式;(三) 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