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报销的部分怎么处理(保险公司报销医药费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报销不给报销怎么办
法律主观:
保险公司不报销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按比例由事故双方承担,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不报销的,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或申请调解,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不报的医药费该谁出
保险公司不报的医药费应该由责任方进行偿付。
如果是车祸,则一般由责任认定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报销工伤医疗费。
但是,对于超出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来承担不能报销的部分。
拓展资料: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保险法》第 22 、 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理赔方式: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险公司报销不了的部分,应该怎么办
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不进行报销的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 保险合同 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由侵权人赔偿。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十三条: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当事人用了几万元进口药保险公司不报销怎么办?
交通意外,住院期间使用了社保外用药,保险公司赔付时,也是因此免赔,后来闹上法庭,审判结果是,保险公司应予赔付,理由是,保险合同条款不合理,保险公司涉嫌降低责任加重受害方负担违背保险的初衷。
商业保险,原则上都应按合同约定内容执行,除非有明显显失公平的条款内容。一般来讲,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在投放市场前,都已经向银保监会备案,因此涉及具体赔付金额或范围以购买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进口药是否为医生所开的必须使用的药品,如是,相关的医药费除掉保险公司赔付之外的,双方按责承担、如不是,则需要与肇事者协商处理了,协商不成,超出部分只有自己承担。
扩展资料:
责任免除下列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二)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围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三)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提供的指定驾驶人信息不真实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四)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五)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计免赔险
保险公司不报销的部分怎么处理
保险不交费会怎样处理?
保险不交费主要会有以下的处理方法:
1、还处于宽限期
每个保险产品都有自己对应的宽限期,投保人如果没有缴纳保费,但是时间还是处在宽限期内,那么该投保人可以直接缴纳相应的保费到指定的账户,在宽限期内申请出险,保险公司也是会进行赔偿的,投保人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保险权益,在宽限期内没有不交费对于投保人来说没有太大的影响,不过最好还是及时进行保费的缴纳。
2、未缴费时间没超过两年
如果投保人不交保费没有超过两年时间,还想要继续享有相应的保险权益,那么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在复效申请通过之后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进行保费的补缴,就可以依旧享受相应的保险权益了。
3、 缴费时间超过两年
如果投保人已经两年没有进行保费的缴纳了,那么该保险就是不能申请复效了,投保人还想要进行该保险的相应权益享受,只能选择重新参保。
4、选择退保
投保人如果是因为不准备再进行缴费,那么可以选择直接退保,这样还可以退回一部分的保费资金,如果是在保险犹豫期内进行退保的,那么可以退回已经缴纳的保费,如果是在保险犹豫期之后才进行保单的退保,那么可以退回来的资金就是该保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怎么退保?
1、投保人想要进行退保,可以携带相应的退保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网点柜台进行退保手续的办理,柜台的工作人员会帮助投保人进行退保手续的办理,申请通过之后,相应的保费就会汇入该退保人的银行账户里面,不了解流程的退保人可以事先拨打业务员的电话进行询问。
2、投保人还可以直接线上退保,保险公司的官网、官方app还有公众号等线上平台,都可以进行退保,不了解的投保人可以询问在线客服;参保人还可以选择拨打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进行退保,转接人工服务就可以直接进行退保了。
3、投保人自己没时间办理退保的,也可以选择请人代理退保,不过相应的委托材料、代理人身份证明都需要准备好。
保险公司不报的医药费该谁出
保险公司不报的医药费应该由责任方进行偿付。 如果是车祸,则一般由责任认定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报销工伤医疗费。但是,对于超出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到底应当由谁承担,我国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部分法院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为由,判决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不能报销的部分;少数地方法院以用人单位已经尽到了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本义务为由,由劳动者来承担不能报销的部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交通事故中,我负全责,保险公司有一部分药费不给报,不给报的部分由谁承担,我有三者和不计免赔
一般保险公司不给报的部分由自己承担。一般情况下,车方先行垫付的,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可进行详细计算;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法律分析
在确定全责以后,需要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然后按照损失额赔偿,一般赔偿是在交强险范围的,全部由保险公司赔付。商险的赔付,依合同约定。全责的意思就是指交通事故是由于其中一方的违章行为引起的,应该由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一方对事故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负事故全责的一方要赔偿另一方。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需要了解的保险报销流程是报案。事故发生后,要在48小时之内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查勘。报案后,车主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确定是否是保险公司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如果车辆受损不严重的话,保险公司勘察人员在现场就可以直接进行定损,客户也可以直接把车开到修理厂去了。但是如果车辆受损的程度比较大的话,是要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的。
递交索赔资料。根据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后的十天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必要的事故单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