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买了交强险把别人撞了怎么赔(交强险最多能赔多少钱最新)
只买了交强险就把别人车撞了赔吗?
只买了交强险就撞了别人的车。强制保险属于强制性汽车保险,每个机动车车主必须购买,其主要保证内容是:在保证期间,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不包括车辆人员和被保险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索赔责任,在责任限额内。因此,如果你只买了强制保险,但撞了别人的车,保险公司可以赔偿,但他们自己的强制保险只能赔偿第三方的损失,不能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如果你不是全部责任,你可以用责任方的强制保险赔偿你的损失。
交强险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
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
只买了交强险把别人车撞了能报保险吗?
只买了交强险把别人车撞了能报保险,但是因为只投保了交强险,所以只能按照交强险限额赔付,最高身故赔付18万,医疗1.8万,财产损失2000元,如果有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车险还能理赔一部分,车主的赔付压力也会相对来说减少许多。
只买了交强险把别人撞了怎么赔
解答当事人若只购买了交强险,把别人撞了之后,交强险会根据责任的认定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只有交强险把别人车撞了如何赔偿
如果只买了交通强制保险,撞了别人的车,首先要看车主是否对事故负责。超出部分由业主承担。死亡、伤残赔偿金最高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最高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最高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赔偿的最高限额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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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交强险撞人怎么办
一、只有交强险撞人怎么办
1、只购买了交强险的,发生撞人的交通事故后,由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超出了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那么超出部分需要由责任人进行承担。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强险无责赔付流程是什么
1、出险后,仅涉及财产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的,由全责或有责方向承保公司报案,无责方不必向承保公司报案。接报案时应提醒客户注意记录对方车牌号、被保险人名称、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等信息。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处理事故,或要求自行协商处理的,应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2、由全责或有责方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拍摄事故照片,出具查勘报告、定损单,查勘报告和定损单应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3、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或有责方车损的赔偿责任,一律由全责或有责方承保公司,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
只买了交强险把别人车撞了怎么办
一、只买了交强险把别人车撞了怎么办
1、只买了交强险把别人车撞了,视情况而定:
(1)若属于对方全责,则车主无需承担责任,也不用报保险公司;
(2)若属于车主责任,有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只针对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限额费用赔付,超额部分需车主自己承担;
(3)若车主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违法驾驶,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赔付,需车主自己承担费用。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免责情形有哪些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醉酒和酒后是不同的,就算酒后驾车,但没有达到醉酒的程度,那么三者物损是及人伤,在交强险范围内是可以赔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