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丧失劳动力父母有抚养义务吗
子女丧失劳动力父母有抚养义务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2、(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3、(2)尚在校就读的;
4、(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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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不工作父母有义务抚养么
法律主观:
所谓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的养育和生活上的照料。抚养教育好后代,这不仅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对社会应尽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作为父母,应按照法律规定与社会伦理,自觉履行义务,为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应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离婚,仍应负担抚养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法律条件的,当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如继续上学等),父母也应义务承担抚养义务。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 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子女丧失劳动力父母有没有抚养义务
法律分析:父母在有给付能力的情况下对丧失劳动力的子女具有抚养义务。对下列情况有必要负担抚养费:(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尚在校就读的;(3)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无劳动力成年子女父母有抚养义务吗
法律主观:
无劳动力成年子女父母有抚养义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以及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且前述的“不能独立生活”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无工作还需要赡养父母吗
子女无工作是否还需要赡养父母,要看具体情况。法律规定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但是司法实践中,有一些情况可以免除or暂时免除赡养义务,其中没有“无工作”但是有“无经济收入”。“无工作”和“无经济收入”是两回事(我当年脱产考法考,也算“无工作”,但是因为有几个证书,所以有其他收入,这种就是“无工作,但是有经济收入”),所以还是要看子女具体经济能力,确无收入可免。
民法典中规定,即便父母不抚养子女,老了也需要赡养。
但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L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Qj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子女抚养义务吗
一、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 子女抚养 义务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 丧失劳动能力 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 抚养 义务的确立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 同居 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双方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在我国,根据 婚姻家庭 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 抚养权 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 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我国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同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或随母方生活将会影响对子女健康成长的,以及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且父方具有相应抚养能力,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则由父方直接抚养。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虽然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是到18周岁,也就是子女成年之后,父母其实就不需要履行抚养义务了。不过这也不是很绝对的,因为有些时候虽然子女已经成年了,但实际情况可能比较特殊,如还在学校读书、确实没有独自生活的能力和条件,而父母又有抚养能力的,则还是需要继续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