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能撤销吗(假离婚撤销离婚协议)
假离婚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法律主观:
假意离婚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就是真离婚,双方假意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有欺诈或者胁迫等行为,那受害方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协议。法院审理后发现签订协议时有欺诈等不合法行为时,会撤销协议。如果签订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也合法,那协议就是有效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房产证已经下来了,被发现是假离婚怎么办
假离婚”并非法律述语,而是人们对于夫妻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假意办理了离婚登记,但仍一如既往地生活在一起的现象的俗称。严格来讲,夫妻在国家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就不存在婚姻关系了,就会相应地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假离婚”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一、夫妻协议离婚且办理登记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任何一方不得就婚姻关系而申请撤销或申请再审。
1、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之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如果夫妻双方只是一时冲动离婚,之后又后悔,那么他们只能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进行复婚。现实生活中,假戏真作的也不乏其人,丢了夫人又折兵的现象也时有耳闻。但是,夫妻离婚了谁也限制不了谁,只好哑巴吃黄莲,有苦肚里咽。
2、在法院自愿调解离婚后,当事人不得就婚姻关系提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就是说双方到法院协议离婚,也不得就解除婚姻关系而申请再审。
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事后一方反悔,以“假离婚”为由要求法院否定离婚协议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离婚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是有效的,不得随意变更和撤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很明显,最高法院还是尊重当事自治的原则,如果协议的形成并非处于当事人的本意,而是受欺诈、肋迫时形成的协议,则可以撤销。
假离婚夫妻转移财产撤销权法院可以执行吗
法律分析:假离婚夫妻转移财产撤销权法院可以执行。如果是对于逃债而进行假离婚的话,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其进行财产保全,禁止进行转移。或者行使撤销权,要求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分割或者财产转移就行撤销,对其的财产分割无法律效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反悔可以撤销吗
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不管你们是何种原因去离婚,只要是只要是自愿离婚并且登记的那么离婚是有效的,所以很遗憾,这种情况没有办法认定为离婚无效。
在财产分配方面,如果对财产的归属是有约定的,如果有书面约定并且是公证过的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恭喜你,虽然离婚已成事实,但是财产你还是可以分到的。
在此,我给广大的“假离婚”的朋友提个醒:千万不要为了一点点小的利益假离婚,否则小心弄假成真,人财两空。如果您确实要“假离婚”那么也请您做好必要的法律准备,最好是请专业的律师给您一定的建议。
假离婚财产撤销权允许行使吗
法律分析:没有法律依据,需要自己承担假离婚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离婚的判定标准自愿,只要具有了意思表示,就不管真实意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假离婚判决书能撤销吗
法律分析:所谓的“假离婚”就是,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但双方离婚后,一方反悔不再办理复婚手续,从而就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情况。
有些夫妻之间可能是出于购房限制,单位福利等等原因的考虑,经双方协商后,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另一方应诉同意离婚。这时人民法院会作出准予离婚的民事判决书。如果没有人上诉,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效力,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人民法院做出的每一份判决书都有它的效力,如果是因为当事人一己私利,私下串通好,获取的法院判决书,后面又称是因为假离婚来主张撤销判决书,是将法律当儿戏,是会动摇司法公信力,给司法带来负面影响,造成诸多不稳定的因素。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利用司法程序达到当事人的目的,后又要求法院撤销,是恶意利用司法程序。法院是不会撤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