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补充协议吗(离婚后还能签补充协议吗)
夫妻已协议离婚,还可以补充协议书吗
法律主观:
双方仅签订离婚协议书,尚未领取离婚证时,可以自行协商对离婚协议书进行补充,补充后向登记机关递交。 双方已领取离婚证的,不能在原离婚协议书进行补充,不能通过补充内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协议,但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该补充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不得反悔。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起诉离婚协议书不完善还能补充吗
起诉离婚协议书不完善是否还能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双方都可以变更、补充协议内容;
2、如果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书,已经办了离婚登记的,那么就不可以再对离婚协议书进行补充。因为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后通常不能变更。所以,签离婚协议书时,要么对某些问题不提,要么一次性约定清楚。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起诉离婚适用于以下情况: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财产分割、债务负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5、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综上所述,如果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存在较大问题,比如有些财产未能分配,那么就要及时处理。如果双方协商处理,那么就可以采取补充协议的方式。如果涉及的财产较多,双方又难以协商处理的,必要时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离婚协议可以补充协议吗?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是可以补充的。夫妻离婚后,如果在签订的 离婚协议中 ,发现遗漏了夫妻共同 财产未分割 或者有其他相关事项未处理的,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未尽事宜进行约定和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后还能补充协议吗
法律主观:
离婚 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离婚后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是经过双方同意的,与原来的 离婚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视为是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不一致的地方,以后面的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后还能补充协议吗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
离婚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合同法》规定:
1、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
2、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内容在剔除合同无效的情形下签定的补充协议当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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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不可以补充协议
法律分析:离婚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离婚后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是经过双方同意的,与原来的离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视为是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不一致的地方,以后面的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有效吗
法律主观: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有效。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协议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 2、协议主体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 4、其他条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三年后还能写补充协议吗
离婚三年后还能写补充协议。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在离婚前后书面签订补充协议,以解决相关问题。补充协议通常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等内容。离婚后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是经过双方同意的,与原来的离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视为是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不一致的地方,以后面的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申请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双方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2、选择适当的离婚方式: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通过律师或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申请:根据选择的离婚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给律师、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缴纳相关费用。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诉讼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4、庭前调解:人民法院会安排庭前调解,希望夫妻双方在庭前达成和解协议,尽可能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5、庭审:如果庭前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法院会安排庭审,夫妻双方需要在庭审中提交证据、陈述事实和诉求等,并接受法院的审理。
6、判决:经过审理,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7、执行:如果一方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生效,双方需要按照判决内容执行,并完成离婚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认真考虑和慎重处理。在离婚之前,双方可以采取沟通、咨询、调解等方式尝试解决问题,避免走向离婚。如果必须离婚,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可以补充协议吗?
法律分析: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如果双方还没有办离婚登记,那么是可以协商进行补充的。因为离婚协议书还没生效,所以双方都可以变更、补充协议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那就可以重新补充完善协议书的内容。但是,如果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书,已经办了离婚登记的,那么就不可以再对离婚协议书进行补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后再补充房屋分割细则的协议有效吗?
答:是的,离婚后补充房屋分割细则的协议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并签订书面协议。因此,离婚后补充房屋分割细则的协议是有效的。要想达成有效的协议,夫妻双方需要做出以下几步:首先,夫妻双方应当就房屋分割细则达成一致意见;其次,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将协议登记在房屋所有权登记处;最后,夫妻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此外,在签订协议时,夫妻双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应当清楚地说明房屋的所有权;其次,应当明确房屋的使用权;最后,应当明确房屋的维修责任。总之,离婚后补充房屋分割细则的协议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协议,并在签订协议时注意以上几点,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