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林权证的土地归谁(有林权证的土地归谁所有)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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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林权证的土地归谁法律分析: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有林权证的可以依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经过实地勘测后,开始对申请林地的各项信息进行相关的审查,审查由林地所在社区、存、乡镇进行,签注意见,没有异议之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首先是由林权权利人对林地或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说是林权变更、注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林权证的土地是集体还是个人

法律分析: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有林权证也只是有林地使用权和相关的森林或林木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在我们国家,任何个人都是没有土地(含林地)所有权的,所有权的主体只有二个:国家或集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有林权证的土地补偿款归谁

有林权证的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林权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作用:

1、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

3、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条件;

4、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

5、明晰产权的依据;

6、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

林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首先是由林权权利人对林地或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说是林权变更、注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供林权变更的相关材料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勘测。在受理申请后,具有专门资质的林权登记人员及林权申请人需召集涉及林地周围的邻林林权权利人,对申请林权的林地进行实地核实。核定林地四至边界后需绘制林地位置图,林地位置图及四至边界需要申请人及相邻林地林权权利人签字确认。然后根据调查情况核算面积;

3、审查。经过实地勘测后,开始对申请林地的各项信息进行相关的审查,审查由林地所在社区、存、乡镇进行,签注意见,没有异议之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4、公告。经过审查合格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会对拟登记发证的林权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三十天,如果在公告期间之内没有任何异议,那么准许登记发证,如果在公告期间出现异议,重新进行核实;

5、登记发证。经过公告期无异议的,准许发放林权证,并加盖发证机关和填证机关印章,如果是不准许登记发证的申请,通常会接到由当地登记机关下发的书面通知,通知上会有理由,申请材料会一并退还申请人。

综上所述,在我国,任何的个人都是没有土地(包括林地)所有权,而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或者集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用是归地上附着物及其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有林权证的土地归谁

法律分析: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有林权证的可以依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森林法》 第十四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森林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履行国有森林资源所有者职责。

第十五条 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

第十六条 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可以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林业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国有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使用权,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作价出资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林业经营者应当履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的义务,保证国有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提高森林生态功能。

第十七条 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下简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原告有土地证、被告有林权证、双方争议的是林地、如何处理案件

主要看有争议的是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还是对林木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法律分析

有林权证并不是说这片土地就是归林权证的持有者拥有,有林权证的土地也都应该属于村集体所有。有林权证只是代表持证者拥有这片林地的使用权,以及林地上所有附属物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以及自留山,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农村承包林地也是有时间期限的,林地承包期限一般都是在三十年至七十年。倘若要是有比较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还应该经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之后才能够延长承包期限。因此有林权证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有林权证也只是拥有林地使用权,还有林木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持有的林权证与土地证发生争议是否按权属争议先行裁决:从法理上去理解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与土地权属争议。1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是指因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而产生的争议。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森林法有关规定核发并确认的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也就是该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林地争议相对土地争议而言,这样理论上属于特别法规定与普通法的关系,应该适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观点:林木、土地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需要先找政府裁决、复议,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有林权证的土地补偿款归谁

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于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用必须是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而需要安置的一切人员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的补助费用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与使用;如果是由其他单位安置的,那么安置补助费用需要支付给安置单位;若不需要统一进行安置的,安置的补助费用将发放给被安置人员的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批准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其实质是对土地收益的补偿。对于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用必须是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

承包林地有林权证吗?

有。同时要具体看林权证的内容。有林权证可能只有林地使用权而无林木所有权。一般情况下,林地使用权是随着林木所有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但也有存在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分离的情况,只有林地使用权,没有林木所有权。比如承包集体所有的林地进行林下林蛙养殖、野菜药材栽植的,林地使用权归承包人,而林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

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林业三定的具体内容和林权证的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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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抵押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可以接受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林权作抵押担保发放贷款。可抵押林权具体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相应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家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应接受无法处置变现的林权作为抵押财产,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和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等防护林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以及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等特种用途林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林权证上的林地是私人所有还是国家所有

在我们国家,任何个人都是没有土地(含林地)所有权的,所有权的主体只有二个:国家或集体!

一、林地所有权:

是指所有者对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主体是国家和集体。

二、林木所有权:

是指所有者对林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主体是国家、集体和个人。

三、林地使用权:

是指所有人根据林地的特征(性质)进行利用的权利。主体是国家、集体和个人。

四、林木使用权:

是指所有人根据林木的特征(性质)进行利用的权利。主体是国家、集体和个人。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把林地、林木所有权简称林权。这种叫法更直接,更通俗,也便于人们接受。但是,由于林地、林木所有权所指向的具体物,不仅包括林木,而且包括林地,是林与地的综合反映。因此,在使用简化了的林权概念时,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在我国,公民通过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依法可以获得林地的使用权,而不拥有所有权。

公民个人,只能拥有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没有林地所有权。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有林权证的土地补偿款归谁

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于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用必须是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而需要安置的一切人员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的补助费用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与使用。

【法律分析】

土地是归村集体所有。即使有林权证也指的是拥有林地的使用权与相关的森林或者林木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权。在我国,任何的个人都是没有土地(包括林地)所有权,而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或者集体!关于公民个人,只乐意拥有的林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林木的使用权,而没有林地的所有权。对于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能够延长。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用是归地上附着物及其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对于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用必须是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而需要安置的一切人员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的补助费用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与使用;如果是由其他单位安置的,那么安置补助费用需要支付给安置单位;若不需要统一进行安置的,安置的补助费用将发放给被安置人员的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批准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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