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占有是什么意思(物权法上的占有是什么意思)
占有权是指对财物的
法律主观:
占有首先是经验性的实证概念,表达了对物事实上的控制支配状态。而构成占有,需要有特定的具有权利能力和自然意思能力的主体、有作为有体物的客体以及体素和心素要件。,占有权是指对财产实际掌握、掌控的权利。占有权是行使物的使用前提,是所有人行使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占有权可以根据所有人的意志和利益分离出去,由非所有人享有。,财产占有权是指占有某物或某财产的权利,即在事实上或法律上控制某物或某财产的权利。占有权是所有权最重要的权能之一,是行使所有权的基础,也是实现资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前提。,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4个权能。拥有了4项权能,便完全拥有了所有权。但这四项权能往往是相分离的。比如出租,就把占有和使用的权能过渡给了承租人。但其中最核心的权能应该是处分权,其他三个权能都可以让渡,但如果处分权都让渡了的话,就标志着所有权彻底转移了。用通俗的话说区别,就是占有不一定表示拥有所有权,但有处分权就一定拥有所有权。,(一)占有是一种法律保护的事实状态。占有不是一种权利,只是一种事实状态。这种事实状态就是一种对物的实际控制。物权法对其规定,并对这种事实状态予以法律保护,使其具有准物权的性质。,(二)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须注意的是这里的物并非必须是独立的物,对某一独力物的某一部分亦可成立占有。,(三)占有是对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这种管领力,就是对物具有实际的控制和支配能力。空间、时间和法律上的结合是判断事实上管领力的标准。空间上的结合表明特定物在特定人的控制下,时间上的结合要求这种控制有一定的连续性,法律上的结合强调控制的效力而非直接控制。,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综上所述,财产占有权意味着对财产享有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使用的权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所有权和占有权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物权法中所有权是对物的独占的支配权,而占有只是对物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在某物的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即使物已经为他人占有,占有人非依法律规定不能成为所有人。即使是合法占有,占有人只享有占有权,而不能享有所有权。因为一物之上不能并存两个所有权,占有权并不能成为所有权。由于占有与所有权存在着区别,因此对占有的保护和对所有的保护也应当区分开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物权法中的“占有人”要怎么理解
你的理解不全面,法律这样规定是由于物权的特性所决定的,这是法律对占有人的一种保护,即占有人的权利推定原则,只要你占有该标的物,那么法律就认为你是该标的物的所有人,这是立法上为了保护物权的状态,如果有人侵犯占有,那么,占有人就有权利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即使你的占有是非法的。这样的例子很多,如你租住别人的房子,那么你对盖房子就享有占有权,如果别人侵犯的话,你就可以要求排除妨害。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一年乃是一个除斥期间,没有中止中断。
物权法中“占有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物权法中所有权是对物的独占的支配权,而占有只是对物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
在某物的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即使物已经为他人占有,占有人非依法律规定不能成为所有人。即使是合法占有,占有人只享有占有权,而不能享有所有权。因为一物之上不能并存两个所有权,占有权并不能成为所有权。由于占有与所有权存在着区别,因此对占有的保护和对所有的保护也应当区分开来。
比如:物权法中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并可以排除他人对于其财产违背共意志的干涉,它是一种最充分、最完整的财产权或物权。
房屋占有权就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
有时候,房屋所有权人并不是房屋占有权人,比如:房东与房客之间即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关系,也就是房东享有了房屋所有权,而房客则在合同履行期内享有房屋占有权。
求助 法律上的持有和占有的区别是什么?
这个举例之所以不成立的原因并不在于持有,占有,控制的概念,超市员工之所以不能就超市商品主张留置,是因为留置权发生要以标的物的与债权(引起留置发生的)有牵联。显然,对于员工来说,他与超市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严格来说并不是民法债权关系)不能成为主张留置的理由。
至于控制,持有,占有的使用。占有是物权法上的专有概念,指对物事实上形成的控制和支配状态。包括合法占有非法占有,有权占有,无权占有等。所以,从概念上说占有包括持有和控制,只是表述上持有偏重于行为本身,也常常用在无形权利的表述上如专利权持有人,而控制则偏重表达物被支配的情况,如诉讼中常说对该物实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