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证据可以构成强奸
强奸罪需要哪些证据
一、强奸罪需要哪些证据
1、强奸罪需要的证据,具体如下:
(1)被害人陈述;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3)现场遗留的物证;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6)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可以定罪的证据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主观: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般来说,认定强奸罪可以提取犯罪嫌疑人的毛发、皮屑等,实施暴力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的,可以进行伤情鉴定等等。
强奸罪证据有哪些
法律主观:
强奸罪需要的证据:
1、被害人陈述。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3、现场遗留的物证。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6、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被强奸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主观:
强奸罪需要以下证据: 1、从阴道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 2、除了强行发生关系的直接证据外,同时要有证据证明,和对方发生性关系是违背意愿的。 3、在强行发生关系当中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反抗行为,是否有相应的证据,如反抗时用到的东西。 4、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留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可以提交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勘察现场,搜集证据,对被害人进行法医鉴定等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犯》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有哪些证据可以构成强奸
可以证明强奸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嫌疑人的体液(精液);2、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3、视讯影音证据,这是最能直接证明强奸事实的证据了;4、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药、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5、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如被撕扯破的衣物、衣扣等;遗留的刀具、棍棒等凶器等。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构成强奸罪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构成强奸罪需要提供的证据:受害人陈述、嫌疑人供述、人体精液鉴定、物证等。强奸罪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阴道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还有视频或者监控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