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协议要注意什么(收养协议怎么写才合法)
收养别人的孩子需要注意什么
收养别人的孩子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的过程,需要您在法律上合法地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以下是一些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收养别人的孩子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婚姻法》、《收养法》、《民法总则》等。您需要了解这些法律规定,以确保您的收养过程合法有效。
🤝与亲生父母协商
如果孩子的亲生父母仍然在世并且有监护权,您需要与他们协商并获得他们的同意。如果亲生父母已经去世或者丧失了监护权,则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收养申请。
📝提交收养申请
您需要向相关的法院或政府机构提交收养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
🔍接受审查和评估
在收养过程中,您需要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和评估,以确保您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抚养孩子。这可能包括面试、家访、身体检查等。
📝签署收养协议
如果您的收养申请被批准,您需要与孩子的亲生父母或法院签署收养协议,明确您的监护权和抚养责任。
📜完成法律程序
在签署收养协议后,您需要完成相关的法律程序,如领取监护证书、办理户口等。需要注意的是,收养别人的孩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您仔细考虑和准备。在整个过程中,您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您的收养过程合法有效。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帮助,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机构。
收养协议要注意什么
法律主观:
收养协议不适用于《民法典》合同编。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这些协议主要包括婚姻协议、离婚协议、收养协议、监护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等,这一规定是指上述协议不受《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即不属于《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合同,虽然这些协议也是在性质上有民事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协议。,协议违法。收养小孩一定要到相关民政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才合法有效的!,首先你要符合领养小孩的条件。,其次领养小孩的程序领养小孩需还要准备以下材料:,(一)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二)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其中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想要领养孩子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想要领养孩子的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此外,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办理时,收养人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此外,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放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市民有意收养孩子(年龄必须不满14周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有共同生活事实的继子女;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办理时,收养人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材料: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等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此外,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送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放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收养协议属于合同吗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收养协议不属于合同,全部内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收养孩子双方父母协议书
法律分析: 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2)登记与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3)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协议怎么写才合法
法律分析:收养协议必须要写明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基本信息,收养的时间,收养的地点、收养的原因等内容。同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要符合法定条件,则该收养协议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协议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收养协议应当写明下列事项才有效:
1、标题为收养协议书;
2、写明送养人、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收养人×××是××(国名)××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国×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
3、写明收养的详细事项、收养时间;
4、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收养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我国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