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写的房产归我有效吗(离婚协议写房产归各自所有)
离婚协议写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便不会生效。
夫妻共同的房子离婚后名字变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夫妻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包括房屋归属的约定以及名字变更的约定等内容。在协议书中双方需要签字确认,并在协议书上注明签字日期;
2、房屋权属证明:需要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例如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情况;
3、个人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4、房屋评估证明:如果涉及到房屋的评估价值,需要提供相应的评估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子女监护协议、共同财产证明等。
综上所述,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法院而异,建议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房屋名字变更前仔细阅读当地法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避免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办理失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协议写清楚房子给女方就有效吗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房产给子女有效。只要离婚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都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离婚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离婚协议书写明房产归谁有用吗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肆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裂族敬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以判决。
一、签订协议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签订协议的程序:
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
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穗宴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里的房产归属有效吗
协议书,其中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的,只要该约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双方各自也是签字或者按手印了的,而之后离婚协议书也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备案登记,那么该约定就是认为有效。
【法律分析】
法院在分割财产时,通常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除此以外,法院会给予女方、抚养子女一方以及无过错方适当倾斜照顾。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因为在离婚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今后子女的教育抚养费用等问题,并且长期脱离社会的家庭妇女,在离婚后失去收入来源,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难以找到工作,生活通常会出现困难。因此在分割财产时,需要充分考虑,给予适当的照顾。当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方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不可分物按照实际需要和有利于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得到的一方应依据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协议书上写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有效。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实际并未办理离婚的,则该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无效。
一、离婚协议书里写房子归女方是否有效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实际并未办理离婚的,则该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无效。
二、离婚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1、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⑴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⑵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2、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⑴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⑵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离婚协议书里写房子归女方是有法律约束吗?离婚协议书是受法律约束,只要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它就能受到法律保护。
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相关原则判决。
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建议各位,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务必要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进感情和避免争议的不变法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协议房子归我这个有效吗
有效。离婚协议中房子所有权的归属约定有用。只要双方签订协议时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关于房子所有权的约定是双方协商后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则约定就是有效的。
一般有效,除非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实际并未办理离婚的,则该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无效。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请问离婚时,房子协议归女方所有,但没有房产证,协议有效吗?
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会有效吗
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内容本身不违法,这样的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是否约定了房产归属并不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离婚协议写的房产归我有效吗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写的房产归一方是有效的。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对财产的划分进行协商。双方可以约定房屋所有权归任何一人所有。如果说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房产所有权归约定方所有。如果离婚后,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协议,那么双方可以对房产所有权再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协议书写明房产归谁有用吗
法律主观: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以判决。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