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到汽车怎么划分责任(摩托车撞人责任怎么划分)
摩托车和汽车相撞的责任划分
一、摩托车和汽车相撞的责任划分
1、摩托车和汽车相撞责任划分如下:
(1)要根据现场的情况、交通法则、路面情况等综合起来才能划分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
(2)如果是有一方在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被撞车。那么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汽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现场勘查单;
2、在报完案的等待过程中,不要改变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最好交换电话,需要时,交换驾照。同时自己估计下自己摩托的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内。现在交规规定2000元以下损失的事故,一般不用划分事故责任;
3、如果损失在2000元以内,那么事情就会好办很多。事故双方直接前往快速理赔中心,该中心只受理2000元以下的案子。注意,去中心的时候,一定要双方当事人和双方车辆都到场才行;
4、带着现场勘查单,到了中心,保险公司的人会要求事故双方共同填写互碰自赔协议书,填好协议书,与现场勘查单一起妥善保管。
摩托车和汽车相撞的责任划分?
在摩托车和汽车相撞的事故中,责任通常由肇事方承担。但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车祸发生时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在摩托车和汽车相撞的事故中,一般情况下,肇事方会被认为承担主要责任。这是因为,在道路交通中,摩托车是弱势交通工具,往往比汽车更脆弱,更容易受到伤害和损坏。因此,驾驶汽车的人需要特别留意摩托车的行驶情况,尽量减少对他们的风险。然而,具体责任划分还需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例如,如果摩托车违反交通规则,例如闯红灯、逆向行驶等,那么其也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如果驾驶汽车的司机酒驾或超速行驶,那么其也可能要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因此,在具体事故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在法律上,如果两车相撞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受害者可以向肇事方提出侵权赔偿请求。赔偿金额将根据具体的情况,例如双方的过错程度、实际损失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摩托车没有行驶证和驾驶证,发生车祸后责任如何划分?如果摩托车没有行驶证和驾驶证,那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其行为是违法的。在发生车祸后,肇事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例如罚款和吊销执照等。但同时,也需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例如双方的过错程度、实际损失等因素来判断并确定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
在摩托车和汽车相撞的事故中,责任通常由肇事方承担。但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车祸发生时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如果受害者希望得到赔偿,可以向肇事方提出侵权赔偿请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骑摩托车与汽车追尾责任主要在谁责任怎么划分
摩托车追尾汽车谁的责任,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判断,具体责任划分存在以下情形:
1、路上停车的车辆,在没有提示的情况下,就在路上紧急刹车并停车候车的:
(1)若追尾,属于后车车主未保持安全行驶距离或者超速行驶的,可能会因为两车之间间距过短或反应迟缓等原因造成被追尾,前车次要责任,后车主要责任;
(2)后车故意撞时停车的车辆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3)夜间临时停车时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2、如果路边停车的车辆,是符合规定停车而被追尾的:
(1)后车故意撞时停车的车辆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临时停车时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因故障临时停车的:
(1)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2)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路边临时停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路边临时停车注意事项:
1、在路边临时停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自己所在的道路能否临时停车,如果有禁停标志的话,就不应该临时停车,避免被罚款或扣分。
2、在路边临时停车时,还要注意附近的车辆和行人,尤其是需要转弯或倒车操作的时候,更应该多多的注意观察,避免发生刮碰。
3、还可以临时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时间不要太久,一般不要超过5分钟,更不能够离开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汽车撞摩托车责任划分
汽车和摩托车在路上相撞的情况仍然不少见。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肯定需要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从而分配各自的赔偿责任。汽车与摩托车碰撞的责任划分如何?
一、汽车与摩托车碰撞的责任划分
责任划分要根据现场情况、交通规则、路况等来划分,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如果一方不遵守交通规则而被撞。那他肯定是主要责任人。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方法
(1)全责无责
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当事人不承担责任:
1.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
2.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没有违法行为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更和证据灭失,且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核实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4.当事人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应当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时,有与车辆相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但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7.任何一方都没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如果属于交通事故,任何一方都没有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一方对下列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有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条件报案但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导致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一方、行人承担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好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3)责任平等
两方(或两方以上)因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起同等作用,承担同等责任。双方应对下列行为承担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有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等;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未能立即停车,未保护好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3.各方都有条件报案但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4)不确定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证属实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情况以及调查取得的事实,但不得认定事故责任。
无论汽车碰撞时发生何种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当然,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肯定要承担主要责任。
百万购车补贴
摩托车撞汽车责任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法律分析: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5、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6、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汽车是全责的情形:
1、追尾前车(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
3、倒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刮擦;
5、绿灯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
6、进入唤醒路口的车未让使出或在环形路口内行驶的车辆;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隔离实线发生事故;
8、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本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区域即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暂停、停放的车辆;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
15、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