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了的债务清偿有何规定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如何要债债务人死亡可否索要欠款
法律主观:
债务人 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其实,债务人在借钱之后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讨债。 途径一: 由债权人向 法院 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 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途径二: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 借贷 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民间借贷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1、约定分期还款的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约定一次性还款的。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找不到债务人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对于 债务人 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 债权人 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 欠款 。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 诉讼时效 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 证据 ,法院就会 立案 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 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 债务 。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 担保人 或保 证人 ,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债务人失踪了的要怎么办 讨债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主观:
债务人失踪了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债务人失踪了后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依法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讨债中应注意的问题,则是时效问题和证据问题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人失踪了债务要家人还吗
法律主观:
债务人失踪了还能起诉。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起诉讼,追讨债款。但是由于债务人处于失踪状态,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务人失联了如何处理
债务人失联了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在报纸等媒体刊登催收公告,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2、收集债务人的欠款证据,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是失踪人,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
4、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债务人失踪的诉讼时效在法律中的规定为:债务人失踪不影响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依旧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于失踪人起诉的,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之后缺席审判。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