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满15年后死亡的怎么处理



社保交满15年后死亡的怎么处理
社保交满15年后死亡的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1,职工缴纳社保后,在去世后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的余额可以由直系亲属取出,做为遗产进行分配。遗属可以领取 丧葬补助金 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各地社保部门规定。 2,相关规定: (1)《 社会保险法 》规定: 第十七条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 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的规定: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 基本养老金 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保交满15年人死亡了,社保继承目前主要分为以下二种情况:1、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2,则是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费用。(个人交的也是有单位部分的,单位部分的进社保统筹)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主观:
养老保险交满15年死了,若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死亡职工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一般情况下丧葬补助费的标准为3个月工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保交满15年后死亡的,里面的钱就应当由其家属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会依据申请,结清死者的账户本金和利息,其中的个人缴纳款项一次性退还给其继承人,单位缴费部分则划入统筹基金。申请人需要带着死亡医学证明、身份证、与死者的关系证明以及死亡人员或办理人的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社保局申请办理即可。死亡的,不仅会结清账户还会发放一定数额的丧葬费以及抚恤金。
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
1、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2,则是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还有参保人移居国外停止参保的情况。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费用。(个人交的也是有单位部分的,单位部分的进社保统筹)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3、被保险人死亡后,其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可以有个人账本息、丧葬费、抚恤金等三项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保交满15年后领了二年死亡了的,可以由合法的继承人继承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将待遇退给其法定继承人,准备好以下材料去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参保人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注销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银行卡存折及复印件、证明参保人和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社保交满15年后参保人死亡的,会依据申请,结清死者的账户本金和利息,其中的个人缴纳款项一次性退还给其继承人,单位缴费部分则划入统筹基金。申请人需要带着参保人的死亡医学证明、身份证、与死者的关系证明以及死亡人员或办理人的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社保局申请办理,社保由继承人继承。社保局同时会结清账户还会发放一定数额的丧葬费以及抚恤金。
交了十五年保险退休拿了两年工资人过世后,遗属可以享有的待遇有: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自2024年9月1日起,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可领取的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因此各地的金额是不一样的,具体金额遗属可以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领取手续时查询到。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