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如何举证不是工伤(单位如何举证不是工伤的法律意见)
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由谁举证
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主张职工所受伤害不是工伤,但未能提供客观、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其主张不能成立。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并尽可能提供医疗证明和事故证明等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工伤,将劳动者送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3、医疗机构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出具相关证明和报告;
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6、根据审核和鉴定结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7、如有异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的条件有: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场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工作原因:指职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
4、故意犯罪:指职工伤害是由于故意犯罪行为造成的;
5、重大过失:指职工在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且其过失行为造成了职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严重后果;
6、意外事件:并非出于职工本人故意,而是由于其他外力原因,造成的职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的认定,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工伤保险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让工伤认定工作得到公正和合法的处理。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是否存在过错等问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单位如何举证不是工伤
单位举证不是工伤,是在员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单位对认定为工伤存在不同意见,进行举证的一个过程。首先,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其次,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伤存在异议,是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不是属于工伤。最后,劳动行政部门开具认定书,为不予认定工伤的通知或者工伤认定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怎么举证不是工伤
职工在用人单位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是需要依法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职工受伤不属于工伤的是可以依法进行举证的,但是举证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怎么举证不是工伤?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一、怎么举证不是工伤
单位举证不是工伤,是在员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单位对认定为工伤存在不同意见,进行举证的一个过程。
首先,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伤存在异议,是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不是属于工伤。
最后,劳动行政部门开具认定书,为不予认定工伤的通知或者工伤认定书。
二、工伤认定申请表范本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被进入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三、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填写基本要求
(一)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无涂改;
(二)姓名、户籍地址等要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
(三)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所从事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五)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六)所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如何证明员工不是工伤是自残
在员工不承认自残的情况下,公司有举证的责任。但就算自残也不可能举证证明,除非在受伤当时自称是故意而为,否则都是没有用。因为本身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承担全责就是立法者对于劳动者自身过错的一种保护行为。否则严格来讲每一起工伤事故,劳动者自身都是存在过错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公司不承认该如何举证证明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单位否认工伤举证说明怎么写
法律分析:按照实际情况写明即可。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