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死亡事故赔偿标准多少钱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为多少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一般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受理交通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但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超过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倍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一般是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 赔偿金标准 如下所示: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赔偿: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 死亡赔偿金 :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3、 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 赔偿义务人 只 赔偿受害人 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6、 精神损害抚慰金 7、财产损失等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死亡人员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应当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涉嫌刑事责任;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诊断费+医药费+住院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其他后续治疗费(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的,1、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标准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三)护理费护理费=护理人实际收入*护理天数(四)交通费:交通费=受害人+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六)住宿费和伙食费住宿费=实际发生合理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伙食费=实际发生合理伙食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七)营养费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八)丧葬费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九)被扶养人生活费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中精神损害赔偿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1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最新)
法律分析:1、精神损害抚慰金,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医疗费,第十九条,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3、误工费,第二十条,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第二十一条,条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5、交通费,第二十二条,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院伙食补助费,第二十三条,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残疾赔偿金,第二十五条,条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祸致人死亡要赔多少钱
一、车祸撞死了人要赔多少钱
1、死亡赔偿金
赔偿金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根据受害人年龄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受害人年龄60周岁以下:赔付20年 受害人年龄60-75周岁:赔付(20年-增加岁数) 受害人年龄75岁以上:赔付5年 以北京为例,北京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2859元,按20年计算就需赔付105万7千。
2、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受害人伤残等级进行判定,1级(全残)赔付100%,2级赔付90%,以此类推。赔付年限为20年。根据受害人年龄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受害人年龄60周岁以下:赔付20年 受害人年龄60-75周岁:赔付(20年-增加岁数) 受害人年龄75岁以上:赔付5年 关于残疾辅助器具的部分:辅助伤残致残的受害人使其实现生活自理或从事劳动而购买,配置的生活自助器具。应按照”普通适用”标准配置,即非奢侈,豪华型。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如受害人因车祸造成生活无法自理,则需要赔付相应的护理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备注:如超过给付年限后,赔偿权利人需继续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或护理人员,人民法院应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
如受害人由于车祸造成其无法承担抚养义务,肇事司机需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分为两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成年人。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
备注:伤残等级按全残100%,每减1级减少10%计算。
被扶养人未成年:按受害人伤残等级(死亡按100%计算)计算(18-被抚养人年龄)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按受害人伤残等级(死亡按100%计算)计算20年 被扶养人60周岁以上:按受害人伤残等级(死亡按100%计算)计算(20-大于60周岁的岁数) 被扶养人75周岁以上:按受害人伤残等级(死亡按100%计算)计算5年
4.医疗费
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检查,治疗和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5.误工费
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 备注:必须是有合法的收入证明,必须证明该收入是因为遭到损失后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单位没有扣发其收入,误工费应不赔或少赔。
6.交通费
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7.住院伙食补助费
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费用。
8. 营养费
受害人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机体的营养要求,必须从其他视频中获得的,应给付营养费。
9.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6个月总和计算。不考虑受害人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因素,统一标准给付。
10.精神损害
如受害人死亡,按死亡赔偿金的50%计算,如受害人残疾按残疾赔偿金的50%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三、影响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因素
1、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
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
2、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
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
3、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
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交通事故死亡没钱赔怎么办
1、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并根据责任认定过错程度承担法律责任;
2、在民事赔偿方面,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3、不足的部分,按照过错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肇事者拒不赔偿,受害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强制执行;
5、如果人民法院查明被告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