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合同是有效合同吗(什么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邮件合同是有效合同吗(什么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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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合同是有效合同吗(什么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法律分析: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有合同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法。电子邮件是订立合同的形式之一,电子邮件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具有合同的效力,境外邮件合同法律效力的。邮件是指经传递方式处理的文件,邮件进行传递的过程称为“邮递”,而从事邮递服务的机构或系统,则称为邮政。
电子邮件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合同生效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且该合同自双方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生效,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主观:
邮寄签订合同有效,这是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但是这种方式有很大的风险,为了防止签字后一方私自修改合同条款,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方还是最好当面签订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