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嘱用公证吗(房产证遗嘱继承怎么写)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还需公证吗?
法律主观:
一、房屋继承必须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 继承权公证 ”。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 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 法定监护人 到场代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亲和哥哥自愿 放弃继承权 ,那在公证部门现场签字时,他们需明确表示放弃。二、办 房产继承公证 处做哪些调查工作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 房屋所有权证 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判决书 、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 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 授权委托书 或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如果要继承房产,这个时候不一定需要用到公证书,但是如果有公证书的话也是可以的,但是公证书不必要的,如果有遗嘱的话可以带着遗嘱来进行继承。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如何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1、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先进行房屋评估: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申请人持房产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遗嘱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遗嘱房产继承需要公证,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不强制进行房产遗嘱公证。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键碧人;
2、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原件;
6、地籍图原件。
房产继承的流程,具体如下: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仔派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继承房产必须要进行公证吗
继承房产对公证没有强制要求,不是必须的。关于继承房产必须要公证的规定已经废止了,继承人在继承房产的时候没有争议的话,可以不用办理公证手续,直接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即可。
继承房产的方式
1、遗嘱继承或遗赠。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又有三种路径:
(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继承房产必须公证吗
在我们中国,继承房产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但是,许多人在继承房产的时候,都会感到一脸懵逼,毕竟继承房产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那么,继承房产必须公证吗?法定继承房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摸索答案吧!
一、继承房产必须公证吗?
1、继承房产是必须要公证的。因为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不管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是不可以直接去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的,在此之前必须进行“继承权公证”。而继承人还需要携带房产证、户口本、死亡者的死亡证明以及其它有关的材料去公证部门进行继承权公证的程序,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获得“继承权公证书”了。
2、在公证的时候,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必须去公证部门签署同意书,同时逝者的父母、所有子女、配偶都必须去签字。需要注意的是:其他法定继承人必须提交自愿放弃继承权的证明哦。
二、法定继承房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的复印件。
2、如果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话,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身份证和复印件一家授权委托书,且必须提供有代理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话,就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婚姻情况证明以及其它有关亲属关系的证明。
7、公证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或证明。
编辑总结:上文给大家介绍了继承房产必须公证以及法定继承房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给到大家一些小小的帮助。如需探索更多相关内容,就可以继续锁定我们的网站哦!
遗嘱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1、我国法律并不强制进行房产遗嘱公证。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
的口头遗嘱无效。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且承认遗嘱的形式有自书、公证、见证、口头等,但并未规定房产继承必须采用公证遗嘱。且纵观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没有规定继承房产过户必须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才能办理。
4、自书遗嘱不办理公正一样有效,可办理房屋过户,但要注意格式以及注意保存。
二、遗嘱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了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遗嘱人是年老体弱者、危重病人、聋哑盲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公证人员在与其谈话时,要录音或录像。
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公证人员对遗嘱草稿进行审查后打.印,遗嘱人核对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的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或盖章。上述情形,公证人员应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盖章的,公证人员还要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公证处出具遗嘱公证书的条件: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立遗嘱继承房产一般是涉及会由继承者来处理被继承者的遗产,对于此遗嘱是否公证就要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处理,但对于公证之后的遗嘱所涉及到的法律效益会更高一些,如果继承的房产涉及到过户,一般都会结合遗嘱的真实意思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