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临时公约由谁制定(业主临时公约由谁草拟)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业主临时公约由谁制定(业主临时公约由谁草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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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临时公约由谁制定(业主临时公约由谁草拟)
《业主临时公约》通常是由开发商在销售房屋前拟定,由业主在购房时签字认可。由于《业主临时公约》属于民俗乡规的约定,即不能代表开发商的意愿,也不能代表某个人的意思表达。在此时确实无章可盖。之所以称为“临时公约”也说明了此公约有效期是有限的,当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制定业主公约后,临时公约也就废止了。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通过业主大会制定业主公约的机制尚未建立,建设单位在此阶段属于“初始业主”(往往也是最大业主),为了让这一阶段的业主活动也有章可循,《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认这时的公约由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先行制定。虽然制定主体不同,但在形式及效力上,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公约并无不同,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业主临时公约是业主公约的一种特别形式。
《业主公约》和《业主临时公约》有一同三不同。一、签订时间不同,《临时公约》是买房人在签购房合同时签的文件,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还约定物业管理服务价格、服务内容和质量,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时就通过签订公约和买卖合同,明确了入住后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业主公约》则是在召开业主大会后签订;二、制定方不同,《业主公约》是业主大会制定的,《临时公约》是开发商制定的。三、适用阶段不同,《业主公约》适用于业主大会后,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通过就可以了,《临时公约》适用于业主大会前。两个《公约》的内容基本相同,都是物业使用管理的义务,业主的共同利益权利以及违反公约要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