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业主大会上享有的权利有什么呢



业主在业主大会上享有的权利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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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业主大会上享有的权利有什么呢
法律主观: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的、代表业主利益监督和协助物业履行物业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有:选聘和解聘物业企业;审议物业费的预算和决算;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1)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1、决策权。业主委员会的决策主要体现在: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决定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物业的翻新、设备的维修保养或更新,需动用物业维修基金时,必须经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决定物业管理费用预算及审批重大费用开支;决定物业内公用部分的开发使用及处理,如天台广告牌的开发等。业主委员会在决定重大问题时行使表决权,每位委员一票,以获得多数票为通过。如赞同票和反对票相等,委员会主席可行使双票权,使动议成为决议而获得通过。
2、审议权。应该说,审议权也是决策权的组成部分。因为对提交到委员会的提案进行审议,审议的结论也是一种决定。业主委员会要进行审议的事项有:管理费预算,每月、季、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管理公司的每月及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等。
3、监督权。行使监督权是业主委员会的重要职能,主要表现在对管理公司工作的监督。监督权的行使主要是:监督管理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得当;监督管理公司的工作能否达的目标。如果管理公司的工作有违背委托管理合同的地方,或管理公司的工作达不到合同目标要求,业主委员会则要督促管理公司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改进,否则,业主委员会可以解聘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除了监督管理公司的工作之外,还要监督业主认真履行管理公约,监督业主遵守各项管理规章,监督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使用与维护等。
拓展资料: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闭会后代表全体业主行使职能权的组织,即享有委员会应有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不论是享有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是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表现。
法律分析:《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法律分析: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