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申请看档案吗(个人可以申请复印档案吗)



个人可以申请看档案吗(个人可以申请复印档案吗)
个人可以申请看档案吗(个人可以申请复印档案吗)
个人能去档案馆查档案。
个人可以去档案馆查资料的。但是需要相关合法证明文件,比如单位的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经档案馆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查看开发档案资料。
档案馆属于事业单位。档案馆是保管、收集档案的机构。负责了征集、管理、接收档案还有开展档案的利用等职责。中国周代的天府还有汉代的石渠阁等机构,都是历代保管档案的地方。
毕业生的档案通常有三个去向:
1、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
2、毕业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
3、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学籍档案丢失补办流程:
1、大学生的学籍档案应由学生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初中学籍档案、高中学籍档案组成;
2、学籍档案发生丢失的情况下,先到学校学籍管理处找到管理需学生档案教师先查看原始记录,看看有没有把你的档案从你高中所在学校或者是招办把档案提出来;
3、如果高中档案没有提出来的话,下面的事就很简单,你找档案所在地提出来即可;
4、如果确已经提出来,并且已经确属于学校过错发生丢失,或者是学校把档案交由你自己后你不小心丢失,你也不用着急,你首先可以找现在学校的档案管理者的上级协商,补一份档案,找你高中的学校的班主任,然后按档案中的内容补一份,看看需要补那些材料,补一份就行;
5、然后当地人事局(或是就业单位)、毕业高校分别开具档案补办手续证明,持该证明文件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高校档案馆查询学籍资料、复印、登记、缴费后,所有学籍资料将加盖高校公章,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封口。
综上所述,个人可以去档案馆查资料的。但是需要相关合法证明文件,比如单位的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经档案馆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查看开发档案资料。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
个人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申请看档案。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谁有权利看个人档案
个人档案记载的虽然是个人的经历和信息资料,但个人档案不属于个人,也不属于任何部门。
个人档案属于公共资源,不是给个人看的,也不是专门给任何一个部门看的。
个人档案是随个人工作流动而流动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只有有建立档案和管理档案资质的单位和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才有权利查看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的职工个人档案。
其它任何人都无权查看职工个人档案,包括职工本人。
其它单位、其它人,包括有关单位为本单位入党人员调取外调资料时,都必须持本单位党委办公室出具的盖有党委公章的介绍信,才可以获得入党人员直系亲属单位出具的外调证明材料。
对于未持本单位党委办公室出具的盖有党委办公室公章介绍信的外调人员,职工档案存放处的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待和受理出具证明材料的事项。
即使是法院到用人单位调取职工档案或复印职工档案时,也必须持盖有法院公章的介绍信,在档案管理人员的陪同监督下,才可以对档案进行复印。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条 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法律分析:档案具有保密性,一般来说个人是不能查阅档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九条 下列档案违法行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
(5)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6)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7)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8)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不可以查阅。
一、毕业生办理档案手续。凭报到证到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师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教育局办理)。
二、法人单位办理档案手续。需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机密性:
人事档案的内容涉及个人功过等诸多方面情况,有的从侧面反映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有的是个人向组织汇报而不能向他人(包括家庭成员)言及的内心隐秘等等,因此,人事档案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和私自保存人事档案材料,不能向社会无条件地提供服务。
即使是处于档案管理机构的个人也不能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
档案具有保密性,一般来说个人是不能查阅档案的,如果要查阅个人档案,可以履行以下三种手续:
1、查阅手续。正规的查阅手续包括以下内容:首先,由申请查阅者写出查档报告,在报告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的概况等情况;其次,查阅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最后,由人事档案部门审核批准。人事档案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给予批准。
2、外借手续。借档单位(部门)写出借档报告,内容与查档报告相似。借档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人事档案部门对其进行审核、批准。进行借档登记。把借档的时间,材料名称、份数、理由等填清楚,并由借档人员签字。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上注销。
3、出具证明材料的手续: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首先,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其次,人事 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最后,证明材料由人事档案部门有关领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扩展资料:
1、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2、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3、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法律分析:自己不可以查档案。档案具有保密性,一般来说个人是不能查阅档案的,如果要查阅个人档案,可以履行以下三种手续:
1、查阅手续;
2、外借手续;
3、出具证明材料的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普通人可以去档案馆查资料的。但是需要相关合法证明文件,比如单位的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经档案馆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查看开发档案资料。
档案馆属于事业单位。档案馆是保管、收集档案的机构。负责了征集、管理、接收档案还有开展档案的利用等职责。中国周代的天府还有汉代的石渠阁等机构,都是历代保管档案的地方。
档案馆是集中保管党与国家重要档案的基地,也是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心,档案馆的工作也是我国档案事业的主体。
根据我国《档案法》还有相关文件的规定,档案馆属于党与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也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
档案馆是科学研究与各方面_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档案馆保存的档案,有一部分是属于机密性的,所以档案馆又具有机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八条
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利用档案涉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九条 下列档案违法行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
(5)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6)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7)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8)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个人不可以随意查询自己的档案,因为答案本身就有一定的保密性,如果你没有合理的诉求,个人不能随意查阅任何档案。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查阅档案,即使是自己的档案也不能随便查阅,除非是有法律法规依据可以查阅的档案资料,才能进行查阅,如个人的婚姻档案、个人的户籍档案、个人的犯罪记录档案等。为什么公民不能随便查阅档案主要有这几个原因。第一、防止对档案进行篡改;第二、档案具有保密性;第三、不符合相关的规定。
【法律建议】
1、查阅档案,特别是个人档案,有些人有一些不好的档案记载,如果随便查阅,会造成篡改档案的风险,特别是以前的年代,对政审的要求比较高,个人的履历稍微有一些瑕疵,就不予录取,因此有些人为了得到录取,如果有机会就会篡改档案;现在除了公务员,政审没有那么严格,但是还是不允许公民随便查阅个人档案。
2、档案具有保密性,特别是国家的一些档案,属于机密资料,信息绝对不能外泄,个人档案中的一些隐私信息也不能随意透漏出来,因此,如果公民随便查阅档案,会造成机密或隐私随意散播。
【法律依据】
各种档案都制定有专门的法律和法规,有最根本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也有各个行业的具体档案法规,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这些法规都规定了公民不能随意查阅档案。
特殊情况下或单位要求要用的话,可以去当地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发档案转递函。档案转函申请成功后,工作人员会仔细核对您的身份,但接下来我们需要单位人事部门的人员陪同我们参考或使用。我们个人可能没有这样的权利。
学籍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生命中学习阶段轨迹的缩写,它记载了我们在学习阶段的点点滴滴。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本人可以提取学籍档案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调档函是关键
我们在调取档案的时候必去提取档案的地方提供我们调档函,一般情况下工作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职介中心、由原录取学校招生办等具有人事代理机构给可以为我们出具的“人事调档商调函”,我们拿到调档函便可以进行接下来的调档。
📄提档需要证明
当我们拿到调档函后,如果要去提档只需要自己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等各项证明,去存档的地方出具办理便可以将我们的档案从存档的地方提取出来。
⏰调档函时效性
我们的调档函是具有一定的时效的,我们在进行调档的时候必须在调档函的期限内办理,一旦超过期限,这份调档函将失去作用,便无法办理各种调档手续。
🏢转入公司单位
如果我们将调出的档案想转入公司单位,那么我们就要将调单函上面写着自己的单位人事部进行接收,这样就会直接发往人事,随后我们去协助调档就可。
👥转入其他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将档案转入其他人才交流中心,直接出具调档函和个人材料,填写表格后便可以进行转出。
📦存档注意事项
调出的档案如果拿到了自己手上,我们必须尽快为我们的学籍档案找下家,进行去存档,并且严禁拆封,一旦拆封再去存档,对方将不会授予办理。转入转出,我在这里建议用机要或者邮递的方式进行,能不接手就不要接手。
👨💼求助人才服务平台
如果大家因为时间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自提的,可以求助人才服务平台,不过得找靠谱、口碑好的平台进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