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有效吗)
发票原件丢失,复印件可以报销吗
发票原件丢失、复印件不可以报销。具体如下:
1、发票复印件不能作为合法的报销凭证(这是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需要对方给你记账联或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2、同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能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报销的方法:
1、购药时,持卡人去医保定点机构买药,费用走个人账户;
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去门诊看病,保存好诊断证明、病历、报告单、收费单据等原件,去当地社保机构办理报销;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3、住院时,先交存一定押金,出院时根据医保报销比例进行款项结算,多退少补;
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大概75%左右。
综上所述,指定门诊医院看病后,先用现金支付。现金支付后,带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到当地医疗保险管理单位报销。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的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这取决于当地的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发票能不能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公司购进商品或货物,可依法取得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一般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发票等。对于发票,能否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发票是否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简单来说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
发票的基本内容:
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发票类型有哪些?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自行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2、增值税普通发票
由基本联次或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基本联次分为记账联、发票联。
3、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单联)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的纳税人。销售旧机动车是在二手车市场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通用机打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主要适用于起征点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
6、通用定额发票
通用定额发票主要适用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收取停车费的纳税人。
开发票时候必须盖发票专用章吗?还是财务章也可以?
发票是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而且发票上不允许既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发票上只允许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上盖的发票专用章不清晰,或者加墨多了,字都成一团了,根本认不出是哪家单位,可以在边上加盖个清晰的发票专用章,又或者直接作废(跨月冲红字)。
拓展资料: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新的发票管理办法中发票必须要盖发票专用章吗?还是财务专用章也可以
必须盖发票专用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九项: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原第二十三条是:“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说明不能再使用财务印章,只能使用发票专用章。并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 二、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以下是新的发票专用章
千万不要理解错误——旧式发票专用章——可继续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对财务印章从2011年2月1日起就不能再加盖在发票上了,收到发票纳税人,发现后也不能再接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