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申请永久居留证需资料(外国人中国永久居留证)
申请中国永久居留证需要什么条件
1、符合条件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直辖市公安分局、县局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将依据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公安部审批。经公安部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证》。
一、外国人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证的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中国公民或者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的配偶。
2、申请人及其配偶应至少结婚五年。申请人应为中国居民,至少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九个月。
3、申请人应当有固定的合法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外国人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证所需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经批准的其他旅行证件。
2、由中国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或由中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由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签发。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外国人办理在中国永久居留证的,首先向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提出申请,根据外国人的不同身份和理由携带相关的材料。如果是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如果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以及联合年检证明、验资报告、个人完税证明。 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二)《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三)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四)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难不难办(办理流程和要求)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的证件,它是外国人在中国享受与中国公民相同的待遇和权益的重要证明。对于外国人来说,办理永久居留证是一项复杂而繁琐的过程,但并非不可能办理。下面将介绍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办理永久居留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工作签证持有者)
-《外国人来华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工作签证持有者)
-《外国人来华投资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投资签证持有者)
-《外国人来华就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学生签证持有者)
-《外国人来华探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探亲签证持有者)
-《外国人来华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定居签证持有者)
-《外国人来华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工作签证持有者)
2.在居留地公安机关办理:持齐上述材料,前往居留地公安机关办理永久居留证。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材料,公安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3.面试和审查:在提交材料后,公安机关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和审查。面试和审查的目的是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居留目的,并确保申请人符合永久居留的条件。
4.缴纳费用:办理永久居留证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因地区而异。申请人需要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
5.等待审批结果: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提交申请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审批。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审批结果,一般会在一个月左右收到审批结果。
办理要求
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合法居留: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合法居留的外国人,持有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
2.持续居留时间:申请人需要在中国境内连续居留满5年,且实际居住时间累计不少于3年。
3.无犯罪记录:申请人不能有任何犯罪记录,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4.有稳定收入和住所: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合适的住所,能够自行承担生活费用。
5.贡献和影响: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在中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并对中国有一定的影响力。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解析: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条件
一、外国人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证的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中国公民或者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的配偶。
2、申请人及其配偶应至少结婚五年。申请人应为中国居民,至少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九个月。
3、申请人应当有固定的合法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外国人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证所需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经批准的其他旅行证件。
2、由中国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或由中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由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签发。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外国人居留证
外国人申请中国永久居留条件
外国人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或者是配偶是中国公民,申请人及其配偶结婚至少有5年,申请人应当有固定的合法住所和稳定收入。
1、申请人应当是中国公民或者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的配偶。
2、申请人及其配偶应至少结婚五年。申请人应为中国居民,至少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九个月。
3、申请人应当有固定的合法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由本人或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直辖市公安分局、县局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将依据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公安部审批。经公安部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外国人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证所需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经批准的其他旅行证件。
2、由中国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或由中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由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签发。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外国人如何申请在中国长期居住?
最好是有工作签证,或者能够有你为什么长期留在中国的原因递交给使馆
绿卡的条件:
配偶或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夫妻团聚、亲子团聚以及亲属投靠的,由有关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长期居留地市级公安机关受理。(如果是在北京和上海,可以到北京市、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和换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
申请人属于配偶的应提交结婚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于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上述证明如系外国政府部门或机构出具的,需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父母或子女从国外投奔你属于投靠,要求住满5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但相关文件上对配偶没有这样要求,所以你的情况应该到办理单位进一步咨询)
附相关:
亲属投靠申请永久居留证须知
一、申请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亲属投靠人员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2)年满60周岁的;
(3)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
(4)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另:
关于办理程序的时限
1.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2.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换发或补发的申请之日起一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3.对同意受理有关申请的,受理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4.对不予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批准通知书;对被批准的,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若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该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入境后30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请问外国人在国内怎么办理居留许可或居留证?
申请居留证件办理方法及所需证明材料 :
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外国人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当地卫生检疫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卫生医疗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证实申请人未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并按照要求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工作类:持Z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投资者等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
对外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投资者,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对在信誉良好的备案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2年的居留证件;对其他人员,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
(二)学习类:持X1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和录取或者入学证明;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与学校注明学习期限一致的居留证件。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勤工助学或者在校外实习的,应当经就读学校同意后,提交就读学校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同意勤工助学或者校外实习的函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
(三)记者类:持J1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函件和核发的《记者证》。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
(四)团聚类:持Q1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和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函件。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还应当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对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的,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对未满18周岁人员的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对其他人员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2年的居留证件。
对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寄养受托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主要生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为申请居留证件。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应当提交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抚养或者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受托人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可以签发有效期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
(五)私人事务类:持S1字签证入境者,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说明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关系的函件和居留证件。可以签发与被探望人在华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证件。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处理私人事务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
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居留证件和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关系证明。可以签发与被探望人在华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证件。具有人道原因的人员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已满60周岁在中国境内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应当提交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明或者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经济来源证明;在中国境内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的外国人,应当提交当地县级以上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住院证明或者接受医疗服务证明。
扩展资料:
居 留
第十六条 持标有D、Z、X、J-1字签证的外国人,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居住地市、县公安局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者外国人临时居留证。上述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即为准许持证人在中国居留的期限。
外国人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1年以上的人员。
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不满1年的人员。
持标有F、L、G、C字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签证注明的期限内在中国停留,不需办理居留证件。
第十七条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护照、签证和与居留事由有关的证明;
(二)填写居留申请表;
(三)申请外国人居留证的,还要交验健康证明书,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
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在厦门,外国人办永久居留证的程序和应该准备的材料
一、关于委托申请:
1、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人员由本人向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也可委托亲属以及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有关法人机构代理申办手续(统称“被委托人”);
2、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应由其父母代理申办手续,其父母也可委托“被委托人”代为申请;
3、委托国家机关或有关法人机构申请的,需有申请人或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书写并签字的委托书,具体承办人需有被委托机构的授权书;
4、委托亲属申请的,委托书还应注明申请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以及委托理由等。
二、关于受理机关:
1、投资者由申请人投资数额最多的投资地公安机关受理;
2、任职者由申请人长期居留地公安机关受理,居住地与工作地不一致的,可由任职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受理;
3、特殊人员由申请人拟永久居留地的公安机关受理;
4、上述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夫妻团聚、亲子团聚以及亲属投靠的,由有关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长期居留地公安机关受理。
三、关于办理程序和时限
1、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2、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换发或补发的申请之日起一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3、对同意受理有关申请的,受理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4、对不予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批准通知书;对被批准的,若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机关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该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入境后30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四、关于永久居留证件的规定:
1、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2、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3、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在有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自由选择生活、工作地以及工作单位,无需办理有关手续,无需定期缴验证件,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报住宿登记以及设立办公场所或住所。
4、本办法实施前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到原居留证件签发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公安机关换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5、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3个月;
五、关于永久居留证件的有效期: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两种,未满18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期的,其余均签发10年有效期的。
六、关于永久居留证件的收费:
1、受理费用:人民币1500元;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证件费:人民币300元;
3、换发或者补发证件费:人民币300元;
4、因损坏或遗失而申请换发或者补发的证件费:人民币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