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需要本人去(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开庭)
离婚起诉需要本人去当地吗
法律主观:
离婚起诉不是一定需要本人。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离婚诉讼。
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出庭;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不出庭,但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如果离婚案件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
法律主观:
一、起诉离婚原告可以委托律师不出庭吗
可以委托律师出庭的,但本人也要出庭。因为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及子女,对专业要求很高,最好你能找一个专业律师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案件有难易程度,全国各地的律师费收取标准均按照当地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你可以与律师洽谈确定。
二、诉讼离婚原告不出庭怎么判
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判离与否,主要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衡量标准。如果离婚诉讼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由于被告无法当庭表达其对于离婚的态度,法院无法查实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法院即便缺席判决,也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尽可能维护被告到庭应诉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起诉离婚原告是否会收到法院传票
传票意思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 原告会收到法院开庭传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法律主观:
按规定,不管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被准予,夫妻双方离婚都要走法定程序办理。而结成涉外婚姻后,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但又因为双方分隔两国,办理离婚时可能一方或双方都无法出面办理。不过,是否需要离婚本人亲自办理,可以先确定离婚的法定条件。 按规定,双方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如下: 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 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内地。 满足可以办理离婚的条件后,还得按照以下法定的程序进行: 1、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且本人必须亲自办理手续,即使委托律师也需要本人出面。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者是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离婚本人要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就要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