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都有哪些呢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发行一般可转换债券,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l5亿元。2、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除外。
法律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三)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四)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七)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是怎样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 上市公司 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什么时候可以转为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指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综合上面所说的,可转换债券就是债券的一种,它是可以传换为公司的股票的,因此,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是什么?只要是满足了可转换的条件,公司就可以发行了,所以现在对于一个公司的来说,融资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只要经过正常的途径,都是会受法律保护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如下: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股需要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第四条 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 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重点核查发行人的以下事项,并在推荐函和核查意见中予以说明:
1、在最近三年特别在最近一年是否以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占公司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以及公司董事会对红利分配情况的解释;
2、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的计划安排;
4、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在所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表现出较强的成长性,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
5、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具有较好的预期投资回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与原募集计划一致。如果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其变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类上市公司除外);
6、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近三年运作是否规范,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是否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近三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重大决策是否存在重大不规范行为,发行人管理层最近三年是否稳定;
7、发行人是否独立运营。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及机构等方面是否独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属于生产经营类企业的,是否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
8、是否存在发行人资产被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9、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是否有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增减资本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10、发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发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
1、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2、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的;
3、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4、公司运作不规范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5、成长性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扩展资料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第七条 发行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发行规模、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债券利率、转股期、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第八条 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
第九条 主承销商负责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负责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第十条 为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认真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还应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进行核查。有关核查的程序和原则应参照股票发行内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主承销商应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核查中的主要问题及其结论。
第十一条 在报送申请文件前,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应参照股票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推荐函。推荐函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明确的推荐意见及其理由,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有关发行人是否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说明,
2、发行人主要问题和风险的提示,简介证券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同时提供有关申请文件的核对表),附参与本次发行的项目组成人员及相关经验等。
第十二条 发行人律师在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除满足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应针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特点,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方案及发行条款、担保和资信情况等情况进行核查验证,明确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发行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发行申请于下半年提出的,还应提供申请当年公司公告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上市未满三年及重大重组后距本次发行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市公司,应依据前款规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参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股票发行核准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上市公司发行一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作为一种债务融资工具,一般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发行一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公司的信用评级必须达到一定标准。除此之外,公司需要满足发行人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的相关要求。此外,公司需要拥有较好的市场认可度和信誉度,深入与投资者进行沟通,解释公司发行债券的原因、用途和预期收益等信息,以确保投资者对发行一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关注和认可。
在发行一般可转换公司债券前,上市公司需要进行良好的财务管理和规划。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资本结构和发展规划制定合理的债务比例、利息率、到期时间和债券数量等相关指标,同时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应对战略,确保债券发行过程中充分披露重要信息和风险因素。此外,公司还需要关注债券发行的市场环境和投资者需求变化,根据实时反馈调整债券发行方案,确保债券的优势和收益一直占据市场领先地位。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发行一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目的在于获得更灵活、更便捷的融资渠道,未来随着机构投资者会上升,欲购债券者求数愈来愈多,所以公司应当注重债券发行后的利用和管理。公司可以根据债券的特性和市场环境通过债券换股、回购、退市或者转换为其他金融工具等方式实现债券的合理利用,同时也需要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信任,不断提升公司的信誉度和价值,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机遇。
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程序是怎样的?
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流程: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2.期末摊余成本的计算:同一般公司债券。
3.可转换债券转股时的处理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
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受哪些条件限制?与其他筹资方式相比,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在哪里?
条件:(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净资产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最近3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能低于7%;(2)发行可转换债券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能高于70%;(3)发行可转换债券后,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4)发行可转换债券所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5)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水平;(6)可转换债券的发行额不小于人民币1亿元;(7)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与其他筹资方式相比其优点:(1)发行可转换债券可避免企业在建设期间的每股收益被稀释;(2)利用可转换债券可获得低成本资本;(3)可转换债券还具有可收回的特征。缺点:财务风险。如果公司业绩不佳,持有者将不愿意行使转换权力,从而使可转换债券被“悬挂”起来。可转换债券可能不能转换为普通股,公司必须及时偿还本金,这样就加大了公司的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