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任何理由不续签劳动合同了,我该怎么办
即将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单位不续签,我该怎么办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却拒绝签订的,单位的行为构成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按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同时,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单位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
单位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非法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到期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怎么计算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当然若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这也是可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跟公司的合同还有一天就到期了,可用人单位没有通知续签,我该怎么办
1、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关于合同到期公司如果不续签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规定,如果公司不与续签,必须根据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2、如果明天到了公司没有与您续签,而您第二天也正常上班了,那么就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如果这时不想与您续签,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您,或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另外根据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公司还想与您续签,公司只要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与您续签劳动合同就可以,如果超过一个月,那么从第二个月起就需要支付您双倍的工资,且您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离职,公司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双倍工资。
3、综合以上,您只要正常上班就可以。形势对您很有利。
签合同4年后到期公司不签合同了,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满4年后,单位是可以不续签的,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公司不续签合同完全合法,这是公司的合法权力和自由。只有在公司愿意续签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公司现在不愿续签,那么也就不存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说法。按照正常手续,应当在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一、劳动合同满4年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1.公司不续签合同完全合法,这是公司的合法权力和自由。只有在公司愿意续签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公司现在不愿续签,那么也就不存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说法。按照正常手续,应当在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2.公司不续签不一定非要书面通知,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3.可以要求公司出具公司提出不续签合同的书面通知,并且要求公司按照你二年的工龄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要求单位开具不续签合同通知书、办理离职手续、开具离职证明、支付经济补偿金、结算工资、转移社保及档案关系等。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有权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要求离职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不予赔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通过降低工资待遇等手段迫使劳动者离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