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什么(劳动合同续签内容变更怎么办)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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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实务中,针对用人单位主张疫情为不可抗力与劳动者中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17号)第(一)条规定:“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不得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可见,以疫情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尚无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的履行、中止、变更和承继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在发生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等情况下,由新用人单位替代原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但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续签劳动合同,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后还会依法延续存在。一、合同履行

劳动合同实行全面履行原则,包括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义务、法定规定的义务,也包括履行作为劳动合同内容的补充义务。二、合同中止

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合同中止制度,仅在一些政策性文件和部分省份地方性法规中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中止情形。主要包括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中止;因试用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中止;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中止以及因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中止等。

实务中,针对用人单位主张疫情为不可抗力与劳动者中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17号)第(一)条规定:“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不得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可见,以疫情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尚无法律依据。三、合同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采用口头形式亦可实现劳动合同的变更。四、合同承继

劳动合同的承继是在发生分立、合并等用人单位主体变化的情况下,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其实质上是一种劳动合同主体的法定变更,这种主体变更只限于用人单位。五、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过协商一致,延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一、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二、权利义务

1、用人单位义务

(1)支付劳动报酬。

a、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或者集体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b、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间、探亲假期间、产假期间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福利待遇。

(4)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义务。

(7)用人单位发生变动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a、用人单位如果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b、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劳动者义务

(1)完成劳动任务

(2)提高职业技能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5)保密义务

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法定变更。法定变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对相应条款进行变更。如,《劳动法》第26条第3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就变更合同进行协商。《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如用人单位属于这种分立或合并的情况,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变更合同。需要指出的是,法定变更的情形出现的,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变更的内容仍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同时还规定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原劳动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且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劳动者因具备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提出变更原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能够与用人单位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可以变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并且在原合同到期届满之时也不同意续签的,双方只能终止劳动关系,而不能变更原劳动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二款“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同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续签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关知识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二)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三)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五)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这里特别要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劳动者是否能够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有什么来调整

劳动合同中哪些内容可以变更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内容由双方协商。

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对劳动合同中所有内容进行修改,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

一、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情形

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劳动法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严重,如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标准,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变更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劳动合同变更程序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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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根据本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第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由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附: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的问题: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在实践中,有此用人单位为达到变更劳动合同的目的,采取了许多变通的手段。如某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对考试不通过的职工,一律另行安排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这种形式是否合法呢?我们认为,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变更。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似乎公平,在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劳动者不具有约定力。用人单位对原合同仍应履行。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4、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条的这一规定,是为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5、劳动合同的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是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和条件等。如果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及时变更,由于原订条款继续有效,往往使劳动合同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从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及时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的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因为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意味着,不仅订立合同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合法原则,而且在变更劳动合同时,也必须遵循这些原则,并且在达成一致协议后,应将变更的劳动合同提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劳动合同的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生产或者工作任务的增加或减少;二是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或缩短;三是劳动者工种或职务的变化或变动;四是对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增加或减少。如,一些国有企业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安排部分职工下岗,致使原劳动合同的条款无法履行,这部分下岗职工要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与中心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就需要同时变更原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使之与经济发展的形势相适应;又如劳动者因意外事故致伤、致残,不能从事原岗位劳动,工作岗位需要作适当调整;国家颁布了新的法律、法规,原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与新的法规、法规相悖;由于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因素,造成企业或劳动者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时,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意味着,不仅订立合同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合法原则,而且在变更劳动合同时,也必须遵循这些原则,并且在达成一致协议后,应将变更的劳动合同提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劳动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可撤销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主观:

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某些条款内容需要调整,这种调整劳动合同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就称之为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九十七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

1、劳动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如下:

(1)协商变更。“协商变更”是劳动合同变更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

(2)法定变更。当劳动者有特殊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动”变更劳动合同;

(3)口头变更。一般而言,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根据相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口头变更”在上述情况下也可以发生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员工被公司辞退赔偿怎么算

被辞退赔偿情况如下:

1、员工被公司辞退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如果是违法辞退的,按两倍的标准进行计算;

2、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3、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4、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6、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7、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同时变更情形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同时变更情形: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可以继续履行原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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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17:40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员工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 ...
法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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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恶意克扣拖欠工资,还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老板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没有签署劳务合同,上班4个月,恶意克扣工资,拖欠工资该怎么办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解决:首先,即使没签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2024-01-12 18:27

对方结婚后抚养权能否变更(结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

孩子由谁抚养,应取决于由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权等事宜达成协商,且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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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是否是可以的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法律主观: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一致后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应。除双方依法另有约定外,自双方当事人均签字或者盖章后,该补充协议生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
2024-01-12 17:48

劳动合同可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82条内容

劳动合同可备条款的案例分析下面列举几个劳动合同可备条款的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其作用和实际应用:案例一竞业限制条款某公司与销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规定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劳动合同可 ...
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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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过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不批怎么办(试用期过了辞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过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不批怎么办法律分析:没有签订合同,说明用工方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随时宣布辞职,并要求用工方支付经济补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工资双倍支付。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2024-01-12 17:09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责任是怎样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情形)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独资股东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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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工资低实际工资高合理吗(劳动合同不明确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写的工资比发的工资低合法吗?法律主观:劳动法 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公布的 最低工资 ,只要条款规定的 工资 高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就合法,企业内部另增加的考核奖金、 岗位工资 等,劳动法不予规定。在劳动报酬条款中,可以约 ...
2024-01-12 17:36

离婚后哪种情形可以通过诉讼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孩子抚养权吗法律主观:1、通过诉讼方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变更,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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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属于违法吗

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违法吗法律分析:违法,法律不允许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 ...
2024-01-12 17:24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人民法院处理解除领养关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1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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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是怎样的(简述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合同法定解除的五种情形及法律后果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
2024-01-12 17:44

新员工刚入职要签劳动合同么(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有哪些)

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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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
2024-01-12 17:54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什么(劳动合同续签内容变更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实务中,针对用人单位主张疫情为不可抗力与劳动者中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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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的内容签订以后是否还可以更改(购房合同可以更改名字吗)

购房合同的签订合同如何更改1、购房合同网签后还未办理备案的想要更名,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提出申请撤销网签购房合同的预告登记手续,待房管局审批通过后,房管局回收作废的购房合同,撤销预告登记,然后开发商就可以与购房者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了, ...
2024-01-12 17:14

小型商贸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五险违反劳动合同吗

需要明确的是,公司企业应当在劳动者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五险一金的相关情况进行认定,一方面由于购买五险一金是法律上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不购买五险一金是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没有购买五险一金的情况下则是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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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情形下税款缴纳的规则是如何的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法律分析: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嘱先于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先按遗嘱执行,只有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才能进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取得遗嘱 ...
2024-01-12 17:16

变更离婚协议内容怎么(离婚协议变更协议书)

总之,变更离婚协议内容需要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签订变更协议书来明确变更的内容和生效条件,在这个案例中,夫妻双方发现原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已无法适应实际情况,因此需要对离婚协议进行变更,离婚协议变更协议书是指离婚双 ...
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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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离职多长时间能解除劳动合同(正常离职多长时间能走)

辞职最快多长时间能把合同撤销劳动合同是否在辞职手续办理完的当天就解除,要区分以下情况:1、如果当事人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再办理辞职的,那么辞职手续办完的当天,劳动合同就解除了;2、如果是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辞职的,在试用期间的,要提前 ...
2024-01-12 17:21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怎么办,是怎么回事的

合同到期单位找理由不给续签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单方不续签合同,那么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要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员工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拒绝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按照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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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哪个好)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法律分析: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1.二者的主体的资格不一样。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只能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为个人,务工合同主体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2.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务合同只存 ...
2024-01-12 16:57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续签内容变更怎么办)

劳动合同有可随意调岗法律主观: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中已经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一定要建立在平等自愿,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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