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股东如何保护(少数股东保护措施有哪些)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7
574
根据新法规定:当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经营者不行使诉权,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中小股东有权通过诉讼捍卫公司和自己的权益,新法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于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该制度最大的价值在于可以通过诉权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了中小股东的投资积极性和信心,对于违规侵犯公司利益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产生威慑力量。

少数派股东含义

参考答案: 公司少数派股东的权益保护与公司少数股东(或称中小股东) 的权益保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司少数派股东的保护, 只是强调在股东会(含股东大会, 下同) 运作的过程中对于因“资本多数决定原则”而败北的那部分股东的权益的保护; 而公司少数股东的保护则是泛指对于在公司中拥有的股份相对较少的股东的各项自益权和共益权的保护。公司少数派股东的保护实际上是如何对待“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滥用的问题, 而对于滥用“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预防和纠正显然不能够包括一切对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保护。

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自从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诞生以来,各国均在为保护少数股东利益不懈努力。由于少数股东不像多数股东那样总是在公司中占据着控制支配地位,所以其利益总是暴露在控制股东的强权之下,随时有可能受到控制股东根据自身的经济利益所作出的决策以及其它不正当交易的侵害。新公司法的出台,加大了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力度,中小股东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境地有所改变,中小股东权利受到了有效保护。中小股东可根据情况,有效运用下列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第一,中小股东享有知情权。新法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此外,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在被拒绝后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此外,新法117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这些都有利于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情况和信息,从而能够及时维护自身利益。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新法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于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此项规定允许中小股东联合起来通过共同提交提案来参会行使自己的权利,对防止经营者对公司过度控制有着重要的遏制作用。

第三,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新法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其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选举,纠正以前的表决弊端。

第四,中小股东诉讼权。根据新法规定:当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经营者不行使诉权,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中小股东有权通过诉讼捍卫公司和自己的权益。该制度最大的价值在于可以通过诉权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了中小股东的投资积极性和信心,对于违规侵犯公司利益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产生威慑力量。

第五,独立董事制度间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新法第123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独立董事制度是确保董事会独立性和正确性,间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六,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被限制或排除。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经常出现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例如: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股东、董事和公司进行交易。这种利益冲突绝大部分发生在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者和公司之间,为了防止资本被滥用,必须排除与该表决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的表决权。新法16条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保,被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股东会为决定该事项而进行的表决。

第七,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新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新法对于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措施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齐全的有机体系。中小股东在权利被侵害的情况下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抗争,必要时应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小股东的权益如何保证

法律主观:

如何保护小股东的那些合法权益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 公司章程 、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 公司 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 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北京 京都 律师事务所 律师戴福认为,从本质上讲,公司制度构建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因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确立与实施,中小股东在公司利益格局中处于弱势。现行 公司法 侧重于公司外部关系的调整,缺乏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具体规定,以至公司成为中小股东难以冲破的“经济牢笼”。 尤其是在 有限责任公司 中。戴福说,相对于 股份有限公司 完全“资合”的性质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强调“资合”的同时也强调“人合”的性质。但是,公司法并没有从制度设计上真正体现这种人合性特点。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完全按照股份公司的原理设计,处处体现为资本多数决原则。即便个别中小股东能够被当选董事会成员,但是因为董事会的组成、议事、表决等均由股东会决定,故通过董事会限制大股东是难以实现的。同时,大股东更容易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而小股东却没有任何反击的能力。 戴福认为,加大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应扩大中小股东诉讼的受案范围。无论公司股东权益受到何种损害,都有权提起诉讼;另外,赋予中小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目前,中小股东有两种方式保护自己:一是将 股权转让 ;二是公司解散清算后收回剩余财产。但是,这两种可能的途径完全掌握在大股东手中。按照现行公司法规定,中小股东难以收回出资,剩余财产分配权也难以落实。 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认为,资本多数决的结果实质是多数权利意味着全部权利,少数权利意味着没有权利。通常各国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有这些制度和规则:即不仅要求董事对股东负责,而且进一步要求处于控制地位的股东也应对少数股东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对于公司的某些重大决议或重大交易,不同意的少数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对持有公司一定比例以上股份,能有效影响、甚至控制公司决策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表决权予以限制;在程序上,赋予少数股东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或予以撤销的权利,这些都是我国公司法在修改中应该借鉴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怎样保护关联交易中少数股东利益

法律分析:由于关联交易是发生在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双方相互了解,彼此信任,出现问题易于协调解决,交易能高效、有序地的进行,对于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及时筹措资金,降低投资机会成本,提高营运资金效率,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快速发展,无疑是具有相当积极作用。保护关联交易中少数股东利益的方法如下:一、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二、股东大会批准制度;三、股东质询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中小股东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之股东诉讼

中小股东作为公司股东,其个人利益与公司总体利益在一般情况下应当是一致的,但是,因为中小股东一般都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且无法对公司的决策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当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作出一些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法律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权益。

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时,股东可行行如下权利

1、依法行使知情权

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股东查阅到这些资料后,如果经过分析后认为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可以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

股东如果认为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中小股东如果认为有此必要的话,可以根据《公司法》第34条第三款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后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或者未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当公司侵犯股东的知情权时,该股东即可以原告的名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侵犯股东知情权的人在实践中多为控股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以在起诉时应将公司和他们作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中小股东可以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或者在中小股东认为有召开临时股东会必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第40条和第41条的规定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当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应当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并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以免因程序问题而前功尽弃。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72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当中小股东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时、或者认为公司前途不好时,自己不愿意再作该公司股东时,就可以通过转让自己所持股份的方式来结束与该公司的关系,并以此方式实现自己的财产权。

根据该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除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根据这一规定,当一股东决定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其他股东要么同意,要么购买,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这是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权利。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这一权利。

当公司部分股东根据《公司法》第72条、73条的规定转让其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以如果你想继续作该公司的股东,并想提高持股份额时,应当及时行使优先购买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他股东没有行使这一权利,你就可以大大提高持股份额,最起码你可以按你所持股份的比例得到一部分股权,不至于使自己所持股份份额降低。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当出现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这些情况时,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150条、第152条、第153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前述行为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二、在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时

1、依法行使知情权

在这一点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权利行使方式没有差别。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在行使这一权利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稍有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02条的规定,当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又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这里对中小股东的持股时间有个限制,即需连续持股90日以上。这是为了防止一些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采用临时购买的方式使其持股份额达到这一比例而作的规定。

当然符合这一条件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时,也需要根据《公司法》第103条的规定,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且,根据《公司法》第111条的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也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符合条件的中小股东也应当充分这一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提案权

根据《公司法》第103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规定,行使提案权,以最大限度地为自己争取权利。

4、充分利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自己信任的董事

《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累计投票是一种投票方法,目的是使少数股东也能对董事会施加影响。如果允许累计投票,那么用准备推选的董事会成员数,乘以在外流通的所有有投票权的普通股股票,等于股东拥有的所有有投票权的股票票数。这些股票票数可全部去选一个或多个董事候选人。  现行公司法确立的股东的累积投票权,可以有效地保障少数股东将代表其利益和意志的代言人选入董事会和监事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小股东和大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缓冲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产生的对公司的控制,增强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发言权,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这是小股东直接行使投票权所无法比拟的。

5、委托代人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第10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6、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

除《公司法》142条规定的情形外,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该种转让因其所持股份为记名或者无记名而有所不同。无记名股票只要在法定交易场所完成交付即可,记名股票则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才能发生转让的效力。

7、以自己的名义维护自己及公司合法权益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该权利时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不同在有二,一是有权提起诉讼请求的股东为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4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8、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该权利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没有差别,只不过在分配剩余财产时是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的。

除上述权利外,《公司法》尚赋予了股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利益的权利,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应拿起法律赋予的武器,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借钱人死了借条是否受法律保护(借钱的人死了,只有借条能起诉成功吗)

出借人死了借条有效吗法律主观:有效。出借人死了不代表 债务 也就没有了,因此 借条 还是可以继续生效, 债权人 是有权拿着借条跟出借人的亲属要求还钱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
2024-01-12 18:08

股票代表股东对股份公司什么权(股票代表股东对股份公司的)

股票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什么权法律分析:股票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 ...
2024-01-12 18:11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主要职责有哪些呢(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电话)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担以下职责法律主观: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承担的职责主要有什么法律分析:主要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其市 ...
法律百科
638热度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否直接申请执行股东个人财产

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能否被法院执行法律主观:会被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对被执行人在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 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 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 ...
2024-01-12 18:13

赌债受法律保护吗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赌债可以不还吗法律主观:赌债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是有效的。若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合法的 民间借贷 关系受法 ...
2024-01-07 15:22

控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哪些权利公司的设立、经营等过程都应当依照公司法规定来进行,其中在公司法中有规定股东的相关权利,比如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举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等等,但是具体的又有什么呢,2、参与重大决策权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 ...
法律百科
214热度

隐名股东是合法的吗(隐名股东可以直接起诉公司吗)

暗股没有协议合法吗法律主观:合法。 投暗股,即隐名股东的出资,是通过显名股东登记,用别人的名义出资入股、签订代持股权协议,协议内容规定代持人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期限等,暗股股东风险比较大。 《 公司法 》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 ...
2024-01-07 14:50

版权保护包括网络传播权吗

法律百科
84热度

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如何召开的?股东大会作为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这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股东大会召集流程一、股东大会通常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除此之外,独立董事有权请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二、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 ...
2024-01-04 20:22

现金白卡受法律保护吗(现金交易受法律保护吗)

现金白卡可靠吗?这个平台怎么样?现金白卡也是一家非常可靠的小额贷款金融企业。其经营主体为上海融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较早参与信贷服务的互联网平台。现金白卡运营资本雄厚,核心团队成员来自腾讯、蚂蚁金融服务、招商银行、平安、陆金研 ...
2024-01-03 16:49

有限公司股权可以转让吗(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要交什么税)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1)依据在我国《公司法》第71条的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出过半数决议根据后,股权即可转让,三、人民法院按照法律法规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理应通告公司及全体人员股东,其他股东在相同条件下底下优先购买 ...
法律百科
220热度

股东能够查看财务报表吗(股东有权查看财务报表吗)

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吗如何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主要看: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营业收入是指从事主营业务或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营业成本是指企业所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的成本;净利润是指企业当期利润总额减 ...
2024-01-12 17:05

股东可以以什么形式出资(股东可以采取的出资形式有哪些)

股东可以以什么方式出资法律分析: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出资,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还可以用货币计价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 ...
2024-01-12 17:01

控股股东减持原因有什么方面(浙富控股股东减持原因)

大股东减持股票是指公司中持有大量股份的股东减少其持股比例,出售一部分或全部股票的行为,首先大股东减持可能引发市场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担忧,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可能会受到影响,从而导致股价下跌,大股东减持指的是大股东大面积抛售手持的股票,导 ...
法律百科
528热度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有哪些(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保护有哪些条件,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1、原创性,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2、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客观地表达出来并为人们所知悉。3、可再现性,即把软件转 ...
2024-01-04 19:35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责任是怎样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情形)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独资股东承担 ...
法律百科
92热度

集体产权的楼房能买吗(集体产权的楼房能买吗受法律保护吗)

集体产权房子能买吗受法律保护吗【法律分析】:可以买,不受法律保护,理由如下:1、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 ...
2024-01-03 16:23

挂名股东能否享有股东权益(挂名股东怎么强制退出)

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5条 ...
法律百科
634热度

股东以股权质押贷款的操作步骤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以股权质押贷款的操作步骤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法律分析:一、前期工作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2、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3、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二、签订质押合同或背 ...
2024-01-03 15:57

少数股东如何保护(少数股东保护措施有哪些)

根据新法规定:当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经营者不行使诉权,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中小股东有权通过诉讼捍卫公司和自己的权益,新法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 ...
法律百科
574热度

股东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是什么(股东虚假出资是什么意思)

虚假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律主观: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有: 1、对其他股东和公司 承担违约责任 、对 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2、承担罚款的行政责任; 3、承担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 ...
2024-01-12 16:53

股东私自转让股权协议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分析:一、 因缺乏合同订立的意思自治要件而被认定为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 ...
2024-01-04 19:12

有限公司股权是否可以自由转让(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要交什么税)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我们通常都认为股权可以转让,因为《公司法》第72条很明确的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 ...
法律百科
457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