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条件都有什么呀(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廉租房条件都有什么
法律主观: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法律客观: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廉租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廉租房是政府推出的保障性住房之一,是提供给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一种住房,而想要租住廉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那么廉租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廉租房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不得申请廉租房的情形: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二、廉租房申请书范本
廉租房申请书
**社区:
本人**年生,系***镇**村居民,***年至**年在***工厂做工,2000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系,***年生,系**镇***村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2008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现年8岁,就读于**县**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手术后失败,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03年8月和2004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1999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20**年**月**日
三、违法办理廉租房的后果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
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廉租房申请的条件有哪些”问题进行的解答,个人或者家庭申请廉租房的,需要满足户具有常住口、属于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等的要求,申请时需要对这些条件进行证明。
怎样申请廉租房 有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目前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3.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2年以上;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同时,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向区、县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廉租住房申请表;3.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4.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5.现居住地的住房证明;6.其他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第四条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各地可以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统一轮候配租。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要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租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规定的收入限制标准。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没有住房,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4、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抚养或赡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二、廉租房怎么租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住房情况等证明材料。
2、受理初审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并由相关单位盖章;在受理提交申请5日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进行调查,评议;街道组织于10天内公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以及工作单位,并进行初审。
3、复审
街道乡镇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以及配售方案;在5个工作日内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并在5天内公示。
4、配租
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符合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摇中的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的继续轮候或者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