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时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时,应该如何正确处置?
不管从哪方面来说,肇事司机都应本着优先救助为第一顺序。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优先救助,实施救助争分夺秒。多抢一分钟就会给伤者多一分抢救时间,减轻二次伤害。然后才是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处理。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首先要观察确认受损车辆是否有人员受伤,然后再保护现场。肇事司机必须怀着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千方百计的利用一切资源和力所能及的力量救治抢救伤员。以最短的时间快抢、快救、快送方式,缩小事故危害。
发生交通事故,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肇事司机应千方百计进行对伤者的救护,然后再保护现场,实行人道主义。
2、本着快抢、快救、快送的理念抢救受伤者。为伤者争取最有利的救治时间,减少伤者痛苦。
3、肇事司机本着先抢后救,先重后轻,先近后远的顺序灵活掌握。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步骤如下:立即停车、及时报案、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做好防火防爆措施、协助现场调查取证。那么具体如何实施呢?下面我为您介绍,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
交通事故处理步骤:
(1)立即停车。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
(2)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必要时,在报警的同时也可以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求援。
(3)抢救伤者。
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能现场采取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在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4)保护现场。
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如有必要,当事人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破坏。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如果车辆通行确实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驾驶员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隐患。不要在事故现场吸烟,以防引燃易燃易爆物品。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将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有毒、是否易燃易爆、是否腐蚀性及装载量、泄漏量等情况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处理
机动车一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是由交通违法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对于肇事人而言,要注意交通事故的处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怎样处理?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依据事故产生的后果进行处理,如果是轻微事故的,应该拍照保留证据,然后撤离现场,协商赔偿和报保险,如果造成人员受伤的,第一时间是救济伤员,然后报警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二、交通事故起诉举证应该是哪些
一般情况下就是“谁主张,谁举证”,指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和对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能够提出证据或者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的,那么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就要承担不利后果。例如: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提出自己曾在某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5000元,但由于某种原因,致使该医疗票据遗失,且无法在医院补回,则该当事人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因为它无法提出证据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
特殊情况下,即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一般规则的举证原则,原本应该由提出该事实主张的人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但在一些特定的侵权诉讼中,侵权行为的具体方法、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由提出该事实主张的人举证存在现实的困难和不公平的后果。
而另一方当事人则由于其特定的身份、职责和岗位要求而对该事实负有天然的举证责任,因而由法律明文规定由另一方当事人举证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条第一款第2项明确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只存在于机动车辆和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形,由机动车一方负举证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不能够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有故意或过失,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即使是此种情形,非机动车、行人一方也并不是就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就特定事项如自身受损害程度、要求赔偿数额多少的有关证据等,受害人仍然负有举证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依据事故产生的后果进行处理,如果是轻微事故的,应该拍照保留证据,然后撤离现场,协商赔偿和报保险,如果造成人员受伤的,第一时间是救济伤员,然后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