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解散情形有什么(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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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哪几种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有以下情形: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扩展知识:

如何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有哪几种形式

合伙企业的形式有以下:1、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合伙企业有哪几种形式

1、合伙企业的形式有以下:

(1)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哪几种

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有以下情形: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合伙协议约定有经营期限,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合伙当然终止;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合伙协议如约定当某一事由出现时合伙便解散则设立合伙的行为实为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协议解除合伙解散;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可由合伙人基于合意而设立自然也可基于合伙人的合意而解散。无论合伙协议是否约定有合伙经营期限合伙人均可通过合意而终止合伙协议解散合伙;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是2人以上,若合伙成立后不断发生退伙而只剩下1人时便出现了合伙人不足法定人数的现象。当这种情形持续满30天时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8、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可以散伙的情形

合伙企业散伙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合伙人可以要求散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如合伙协议约定,当合伙企业分歧太大,导致企业经营管理陷入僵局的时,可以散伙的,那么只要出现这种情况的,合伙人就可以要求散伙。或者合伙协议约定一方出国的可以散伙,那么只要有人出国,合伙企业就可以散伙。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此种情况,多发生在经营困难,甚至亏损的情况下。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合伙企业法已明文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 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因此,要是因意外死亡等情况导致合伙企业人数少于2人的,合伙企业可以散伙。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合伙人意见分歧大,导致合伙企业无法顺利进行下去,就是一种常见的情况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就无法继续经营,这种情况下,往往只能散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合伙企业解散 的其它原因。其实,对合伙人而言,在出现散伙情形时,及时选择散伙往往是一种可行的止损手段,要是其他合伙人不同意散伙的,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的,就果断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 到法院起诉 ,这样对大家都好处。

合伙企业中有合伙人申请退伙,这种情况是否为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企业不一定解散。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包括: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另外,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因此,只有合伙人申请退伙,致使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少于2人并且该状态持续了30天的,属于“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的情形,以及合伙人的退伙直接导致了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此时合伙企业应该解散。此外的合伙人申请退伙情形,并不直接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出现问题后被告是谁?

法律主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一般都是有着相应的原因的,很大的原因就是合伙企业到期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或者合伙人不满合伙人数达到三十天等条件的。一、合伙企业解散原因有哪些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二、合伙人协议书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a未履行出资义务;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_________。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三、合伙开公司要注意什么(一)要建立一套合作规则一切按合作的规则办事,不能只凭感情处理问题。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比如说:虽然大家股份各占50%,但说好人事权是我管的,你就算占股份再多,也不能干涉。不能说你有一个朋友想进来,你就可以让他进来。一定最终要我同意才行,因为事先大家说好这个权力是我为最终的决定权的。或者有些人会心软,觉得大家都是朋友,不是朋友也不会合伙做生意啦,一下子难以拒绝,但这个人其实你是不喜欢的,觉得不适合的,但最终还是碍于面子同意了。其实这样是错误的。合作做生意,大家不要斤斤计较,但指的是非原则的问题,如果是原则的问题,一定要“斤斤计较”。如果原则问题都可以放弃,那么你们的合作最终我想是会失败的。(二)时刻掌握主动权在没有看好合伙人之前,最好不要轻易合伙。即使合伙了,自己必须要在整个企业经营中掌握主动权,如人事、财务、客户资料、上游供应商的关系等核心资源。如果出现问题你才有能力去处理,防止互相扯皮的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的伤害。(三)股东要签订竞业及商业保密协议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和高相关度的行业。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个人私心的膨胀而导致分裂。竞业协议可延伸到企业核心人员和中高管理层,在新员工入职前就实施,先小人后君子。(四)对待能人的方式公司发展需要很多的能人,这些人的能力特别好,但不一定适合当股东。我们可以用高薪+分红方式来留人,而非用股份的方式。(五)处理冲突时做好最坏的打算股东间出现分歧,自己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做到心中有底,处理问题时就会以比较平和的心态、理性的去面对,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在不违反原则性前提下,要本着不伤和气、好聚好散前提处理事情,合作不成还可以继续当好朋友。(六)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伙人在合作过程中最为忌讳的是互相猜忌,打自己的小算盘,这样的合作肯定不会长久的。出现问题要本着真诚、互信、公心态度来解决,有什么事情放到桌面上来讨论,就事论事,大家如果都是出于公心,分歧是很容易得到解决的。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这点第一是可以不断加深双方信任。第二是多交流,多了解对方,能更好地协调工作。第三是可以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不让其发展壮大。.(七)不要让任何股东的亲戚在公司上班在公司里不能出现任何股东亲戚的影子,无论股东的家庭成员是谁,有多大的本事,或者可以给公司带来多大帮助,都不能成为其家庭成员在公司上班的理由,这个是大家合作的根基,不可以去动摇。.这里说的并不是说不能请自己的亲人加入公司,我指的是那些并没有在公司有正式职位的亲属,如彼此的父母,妻子,弟妹等,他们在外面有自己的工作,没在公司正式任任何职务,但他们是合伙人的亲人,但却在一旁指手画脚,中伤对方。不要让这种现像出现。这也是非常伤害大家合作的问题。这种问题合伙人事先也要商量好,形成共识,并且自己约束自己的亲人。当然,这并不是说不可以让自己的亲属给你意见,但给意见应在背后,不能让他们当着你的合伙人的面说,特别是不能让他们直接去说你的合伙人,就算合伙人真的有错。(八)财务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一定要一个人请会计,一个人请出纳,或者过一段时间大家交换。合伙做生意就是为了赚钱,如果财务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谁贪污了谁,那么最终也一定是失败的。对于这一点,有些朋友说,刚开始时公司规模比较小,还请不起会计出纳,如何办?那就两个人自己做帐,比如两人去银行开一本存折,把两人合伙做生意的钱全部放入这本存折,然后做一本银行日结帐。总之钱一定要明明白白,不能有任何的蔬忽。因为钱是最易伤感情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再有的帐目要做两本,各人一本。这样就明明白白,不怕对方修改帐目,因为大家都有底。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有很多,总的来说分为合伙人认为要解散和法律规定的必须解散,合伙人的设立和解散都比较容易,但由于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合伙人需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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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怎样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感情破裂的10个标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分居几年算感情破裂提起离婚感情破裂的10个标准,大家都知道,有人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分居几年算感情破裂,另外,还有人想问怎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合起诉离婚的条件,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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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法律分析: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等。《中华人 ...
2024-01-12 17:40

合伙企业债务如何清偿(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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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提前多久通知(企业辞退员工提前多久通知)

用人单位开除员工需提前多久通知?用人单位开除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可以以书面的形式、也可以口头的形式,但是需要留有证据录音避免出现后续的纠纷。单位开除员工需要有理由,如果无过错的情况下开除员工的,需要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一、用人单位开 ...
2024-01-04 19:39

外资企业解散清算程序有哪些(企业解散清算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一款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四)、(五)、(六)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四)、(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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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是哪些(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法律主观: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 ...
2024-01-04 19:26

企业应如何应对收账款管理的法律风险

预防风险就是要降低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通过风险评估,我们将可以划分特定企业的风险等级,如果能够只和一些低风险的客户交易,那么企业应收账款的综合风险将会大幅度降低,但是如何才能有这种选择的余地呢,如何合理的进行应收账款的风险控制所谓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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