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应当有(打印遗嘱应当有几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明)
打印遗嘱有效的4个条件
法律主观:
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打印遗嘱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员在现场见证;打印遗嘱的遗嘱人、见证人要在遗嘱每一页上进行签名;打印遗嘱要注意注明年月日具体的日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打印遗嘱应当有几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明
法律主观: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和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不能成为见证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打印遗嘱应当有几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明
两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卜山颤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遗嘱,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型败。受胁迫唯铅、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几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明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不仅需要证明遗嘱的真实性,还要证明遗嘱的完整性。他们需要确保遗嘱的内容是完整的,没有篡改或删除的情况。
此外,见证人还需要保证遗嘱是遗嘱人自愿签署的,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强制或欺骗。这是因为打印遗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风险性。如果遗嘱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见证,可能会导致遗嘱无效,那么遗嘱人的意愿就无法得到实现。因此,见证人在打印遗嘱中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
遗嘱的形式:
1、自书遗嘱
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且要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不能由他人代笔。
2、录音遗嘱
遗嘱人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必须使用录音设备录制,不能使用录音带、录音笔等其他设备。
3、代书遗嘱
遗嘱人因病等原因不能亲自书写遗嘱的,可以由他人代书,但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生命危急的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公证遗嘱
遗嘱人前往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其他形式的遗嘱只有在公证遗嘱无效时才能被认定有效。需要注意不同的遗嘱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遗嘱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并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见证人或公证机关也需要尽职尽责,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打印遗嘱应当有几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明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证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打印遗嘱符合以下条件即为合法有效: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该遗嘱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3、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除了打印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均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什么见证人在场见证 谁应当在遗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的见证人条件是:民法典打印遗予订立遗嘱的当事人是无利害关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两人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打印遗嘱有一位见证人可以吗?
不可以,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打印遗嘱才可以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打印遗嘱应当有几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明
该情况应当有两个以上的人员在现场见证。
打印遗嘱有效条件如下:
1、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员在现场见证。
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必须要注明年月日具体的日期。
打印遗嘱应该几个人
法律主观:
打印遗嘱需要见证人。法律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见证能力,即未成年或者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成年人不能作为见证人。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且不能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打印遗嘱应当有几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明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明。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时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遗嘱失效有以下这些情况:
1、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1)因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4)当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时,有冲突部分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因为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一般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6、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7、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8、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9、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因为这部分财产在生前已经处置,而且有处置权,鉴于这部分财产已不是遗嘱人的遗产,故无效;
10、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
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不满足法律的要求,即使意思表示真实也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