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到期后应当怎样续聘(物业合同到期后还有法律效力吗)
物业合同到期继续服务
法律主观:
一、物业合同到期了怎么续签合同
按照《业主大会规程》成立业主大会,再由业主大会按照《 物业管理条例 》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由业主与物业续订。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具体程序是成立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续签合同。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二、物业合同怎么变更
在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之后,可能会由于业主的其他要求或环境的变化,导致合部分内容不再符合实际,此时应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商议,对委托服务合同的及时进行修改。
1、 物业服务合同 变更的特点。
①协商一致性。即合同的修改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在原有合同基础之上达成新的的协议。
②局部变更性。即委托服务合同的变更只能是对原有合同内容的局部修改和补充。
③相对消灭性。合同的变更必然意味着有新的内容产生,它的履行相应不能再按照原有合同进行,而应按变更后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履行。
2、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要件。要构成委托管理合同的变更,还必须具有以下一些形式要件。
①已存在合同关系基础。合同的变更必须建立在已有合同基础之上,否则就不可能发生变更问题。
②具有法律依据或当事人约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也可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产生。
③具备法定形式合同的变更。应当从形式和实质上符合法律规定。
④非实质性条款发生变化。非实质性条款是指不会导致原合同关系破灭和新合同关系产生的合同条款,即除合同标的之外的其他条款。
3、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效力。
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就合同变更的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若变更内容不明确,则从法律上可推定为未变更。委托服务合同一旦发生变化,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将构成违约。如果合同的变更对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则另一方当事人应付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原则是什么
1.主体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只有合同当事人的人格平等,才能实现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合同当事人平等是商品经济的必然前提和必然产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交易秩序和经济秩序的基本要求。
2.合同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自愿原则又叫合同自由原则,其意思就在于缔结合同、选择合同方式、决定合同内容、变更和解释合同的自愿或自由。实行合同自愿原则,并不排除国家对合同的适当限制。
3.权利义务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规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制约滥用合同自愿原则,要求形式的公平和实质的公平。合同的实质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大体相当的对等。对于显失公平的"霸王合同"和不利对方权益的"格式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
4.诚实信用原则
又叫诚信原则,是民法典最基本的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该原则具有确定行为规则、平衡利益冲突、解释法律和合同三大功能。
5.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它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原则。
物业合同到期了可以续签,也可以解除当前的合同,重新选聘物业公司,这是由业主大会集体讨论决定的。
法律客观: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合同到期续签程序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应在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前三个月,向小区业委会提出续约申请,并提交续约合同草案;业主委员会在接到物业公司的续约申请后3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并投票表决是否同当前的物业服务企业继续签约;同意续约的将草案文本,报业主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业委会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签约并且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服务合同的续聘和解聘的程序是怎样的?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以上是《物业管理条例》中相关条文。
实际情况中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服务合同续聘或解聘进行表决,赞同达到过半即可。
然后根据业主大会表决情况进行续聘或解聘,如果解聘的话可以通过招投标进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
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签的合同,在没有业委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前一般情况是顺延,直到业主委员会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止。
扩展资料:
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如果业主大会希望继续聘请原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照原合同续签,也可以进行协商修改部分条款。如果采取重新招投标的方法,在同等条件下,原物业管理企业有优先获得聘请的权利。
合同到期如果没有续签合同行为,即解除了合同关系。业委会与其它物业签订合同受法律保护,原物业的过激行为当自我承担不利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约
法律分析:物业合同到期后,当事人想要续签的,需要成立业主大会,然后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签合同,与物业服务企业续签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合同到期后会自动续签吗
物业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续签。
一般来说,物业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续签,除非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自动续约条款。如果没有自动续约条款,需要双方再次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双方在合同到期前达成协议,签署书面协议进行续签。如果没有及时进行续签,物业公司就没有权利继续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费包括哪些:
1、绿化管理费,绿化管理费也就是指小区内部绿化的养护费用,包括绿化用水费、工具费、劳保用品费、杂草清运费等;
2、保安费,保安费一般是针对封闭式小区来收取,包括保安器材装备费、保安人员人身保险费、保安用房等;
3、清洁卫生费,一般包括垃圾外运费、清洁工具、化粪池清掏费、卫生防疫杀毒费等其他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物业管理固定资产包含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维修设备等,其平均折旧年限一般是5年;
6、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物业费还包括电气、燃气、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费,以及公共照明费、易损件更新准备金等;
7、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
综上所述,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物业由物业管理处进行管理,因此当我们与物业无法协调一致时,可以去物业管理处寻求救济。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五)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