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见证人有什么要求(公证遗嘱可以推翻吗)
公证处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在场
遗嘱公证需要公证人和遗赠人本人到场。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公证人和遗赠人本人在场,具体规定如下:
1、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订立遗嘱必须符合的条件具体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公证遗嘱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遗嘱人应当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 第六条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有什么要求
代书遗嘱见证人的要求具体如下:
1、已满十八周岁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自己有劳动收入的人:在年龄上,见证人首先就得满足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此做出的法律行为才会具有效力。所以,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能够自主了解遗嘱内容的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一般情况下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是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的;
4、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见证人;
5、代书遗嘱中的见证人还需要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具体如下:
1、代书遗嘱须由被继承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
2、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
3、不能找下列三种人来充当遗嘱见证人,否则将可能会导致这份代书遗嘱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遗嘱见证人须在场亲自见证代书遗嘱的全部过程
5、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
6、代书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如果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用捺印或者盖章方式代替签名。
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立遗嘱合法有效的形式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公证遗嘱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3、代书遗嘱的,应当提交代书遗嘱书。也可以申请代书人出庭作证;
4、自书遗嘱的,应当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时间的自书遗嘱书。如有证人,应当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另外,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建议,提交自书遗嘱的当事人,应当准备一些遗嘱人的亲笔笔迹,供法庭及对方当事人对比笔迹,提供参考;
5、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提交录音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证人应当申请出庭作证;
6、口头遗嘱的,应当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证人应当申请出庭作证。
综上所述,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几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现场,且打印遗嘱上应当有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
什么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1、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4、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是指通过遗产继承和受遗赠而能直接或者间接得到利益的人。也就是说,遗嘱中所涉及的继承人时范围、遗产分配等与他们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什么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1、遗嘱见证人首先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遗嘱见证人不能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担任,当然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厉害关系的人,也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3、最后要求遗嘱见证人可以正确对遗嘱的内容进行理解,是懂得订立遗嘱所用文字的人。
一、什么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订立代书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威胁立遗嘱人,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8条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上述人员之所以不能作为见证人,是因为:
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上都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活动是受到限制的,不能参与比较复杂的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活动和承担民事义务,他们作为见证人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是因为他们与立遗嘱人所立遗嘱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如果他们在场,有可能影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立遗嘱人的自愿表达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由上述 人员出庭作证,很难保证他们证言的客观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第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继承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什么遗嘱需要见证人
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又是“要式法律行为”,因而必须严格符合法定形式,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根据不同形式的遗嘱来看是否需要见证人: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因此,公证遗嘱无需见证人,公证机关本身就能见证遗嘱。
(二)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因此,代书遗嘱需要见证人。
(四)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继承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录音遗嘱也需要见证人。
(五)口头遗嘱
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继承法》对口头遗嘱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定。由此可见,口头遗嘱也需要见证人。
《继承法》中规定了五种遗嘱的形式,遗嘱人可以选择恰当的形式订立遗嘱。不过在订立遗嘱的时候要注意,其中代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录音遗嘱,在订立的时候其实都是需要有人在场见证的,我们称之为遗嘱见证人。若是没有遗嘱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就会影响到遗嘱的效力,直接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见证人身份要求
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者数人继承。但遗嘱打印、录音遗嘱和紧急情况下口头遗嘱都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当场见证,那么对于遗嘱见证人身份要求是什么?为大家整理了遗嘱见证人身份要求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一、遗嘱见证人身份要求(一)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二)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遗嘱见证人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涉及到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问题,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遗嘱的见证人的,按《民法典》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提醒大家,实践中经常发生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代书遗嘱或见证遗嘱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所以一定要重视见证人的选择。
见证人一般找专业律师为好,除与各方肯定无利害关系外,律师还可以借助其专业法律知识对遗嘱内容进行相应审查。当然如果想省些费用,也建议在亲属以外的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人中选择见证人。
另外,见证人的年龄不宜过大。发生遗嘱纠纷时,通常要见证人出庭作证的,如果立遗嘱时,见证人年龄过大,发生纠纷时可能已经去世,或由于身体原因不无法正常表述事实,可能会导致遗嘱无法认定的风险。
三、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综上所述,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才可成为遗嘱见证人。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嘱见证人身份要求的相关知识。
遗嘱见证人身份要求
遗嘱见证人的条件:
1、不能为不具有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即见证人不得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不能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人;
3、其他条件。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遗嘱见证人应当为具有见证能力的人,即具有见证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见证人不得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人;
3、法律规定的其他遗嘱见证人的资格要求。
遗嘱代书人可以是亲属吗?
亲人一般是不可以代写遗嘱的。遗嘱人想找人代写遗嘱的,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同时见证人不得是以下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亲人一般都是跟继承人有关系的,不可以作为见证人,也就不可以为遗嘱人代写遗嘱,必须找一个信任的,并且可以作为见证的人来代写遗嘱。
遗嘱见证人条件有,具体如下: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遗嘱的见证人有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担任遗嘱见证人条件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对遗嘱见证人有什么要求
法律主观:
法律对遗嘱见证人有以下要求:,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3.遗嘱见证人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但是见证人不需要保证遗嘱有效,如果因为见证人身份不符合而导致遗嘱无效,见证人是没有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是没有有效期的。只不过若是因为遗嘱产生了纠纷,则有诉讼时效的限制。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立遗嘱公证人有什么要求吗
法律主观:
到公证机构立遗嘱公证人就是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一)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嚼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二)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比如,文盲由于不识字而无法自己准确知晓遗嘱的文字和内容盲人双目失明而看不见遗嘱的内容、聋哑人不能听见遗嘱的表述等,这些人均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三)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与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指通过遗产继承和受遗赠而能直接或者间接得到利益的人。也就是说,遗嘱中所涉及的继承人时范围、遗产分配等与他们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是遗嘱人遗产的直接获得者,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他们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也可以间接地从遗产中受益。上述这些人与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存在利害关系,这些人作为遗嘱见证人,就可能会使见证失去真实、公正的意义,也不能排他们出于自身的利。容易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甚至谋取私利,进行伪证,从事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活动的可能性。因而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时具备上面三方面的条件的公民,就可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人所立遗嘱进行见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自己写的遗嘱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自书遗嘱。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立遗嘱后,要进行公证的,需要的公证人一般就是公证处的相关工作人员,至少是需要2个公证人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公证细则》第六条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公证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吗
法律主观:
公证遗嘱 需要见证人 ,但是遗嘱人不需要带见证人到公证机关,因为公证员相当于是见证人。但是公证人员至少需要有一个公证员和一个助理在场。公证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 委托他人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 遗嘱见证人 :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