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裁定种类(刑事案件裁定适用范围)
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种类
法律分析: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种类: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新刑诉法书面裁定证据有哪些种类
新刑诉法证据的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案件包括哪些类型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类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伤害的法益不同,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类别;危害公共安全罪类别;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类别;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别、民主权利罪类别;侵犯财产罪类别;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类别;危害国防利益罪类别;贪污贿赂罪类别;渎职罪类别;军人违反职责罪十种犯罪类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包括的案件都有哪些类型
刑事诉讼包括的案件的类型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刑事诉讼的程序有:
1、立案。在收到相应的材料之后,有关的司法机关就会对材料进行甄选,看是否有构成刑事犯罪;
2、侦查。在确定了就是刑事案件之后,就要由专门的司法机关出动,对有关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
3、起诉。在搜集完全证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审判。在公安机关或者是个人提起了诉讼之后,法院方面根据证据和有关的法律,按照有关的程序步骤,对案件进行梳理,最后裁定谁是犯罪主体,以及各自要接受什么样的刑罚;
5、执行。在法院方面做出了相关的裁定之后,就由公安机关对裁定的内容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一般情况下刑事判决裁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裁判的一种。裁定是解决诉讼进行中的程序问题,大部分是形式裁判、中间裁判。例如关于延期执行的裁定。小部分是终局裁判、实体裁判。前者如移送案件的裁定,后者如执行过程中的减刑裁定。 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终结时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裁判的一种。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体现。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刑、如何处刑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 裁定、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对各类案件的审理结果和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的结论和决定。但二者的适用是有严格区别的:(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实体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罚、如何处罚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刑事裁定主要适用:①驳回自诉。②驳回上诉或抗诉。③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④ 停止执行死刑 。⑤依法应予减刑或假释等。(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审理、传唤未到庭的证人。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可以制作口头裁定。但必须将口头裁定记入笔录。(4)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在此期间内不上诉和不抗诉的,在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不准上诉。
常见的刑事案件类型
一、刑事案件主要包括的内容具体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二、一般刑事案件流程如下:
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3、审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刑事案件的种类很多,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等。而在这几大类的刑事案件种类下,还有很多细分的具体案件类型,比如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因此刑事案件的种类也是很多的,包括了各种犯罪,保障公民的各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二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事案件中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1、刑罚的种类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的种类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2)附加刑的种类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事案件处罚种类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简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审判决的种类。
【答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 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该事实部分依据法律应当作出有罪或者无罪判决;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部分,依法不予认定;
(4) 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告被告人无罪;
(5) 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