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公章签合同算不算诈骗(用假公章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伪造公章的合同是诈骗吗
法律分析:用假合同章签订合同不一定构成合同诈骗,这要根据给对方造成的损害结果而确定。如果损害结果一般,利用假公章签合同只属于一种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律法规没有处罚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如果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假公章签合同有效吗
法律分析:无效,通过虚假的合同章签订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伪造合同情节严重是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追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用假公章和假合同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属于诈骗,利用假公章假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分析
利用一些虚假的信息和别人签署了合同,合同无效,侵害了对方的利益。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就要依法处置,根据情节严重的大小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用假公章和别人签订合同,诱导对方签订合同,在签订之后无法保障之前所说的,给对方带来了很大的利益损失,这样就很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的判处是非常严厉的,会根据当时的诈骗金额量刑,除了要赔付相应的金额外,还要面临不同刑期的牢狱之灾,数额特别巨大时,甚至可能是无期徒刑。合同诈骗罪的类型包括:
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
二、重操旧业者多屡骗不爽
三、运用见证手法骗取信任
四、冒用他人名义实施诈骗
五、伪造担保票据非法获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